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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关于举办首届福建省“一村一品”短视频大赛的通知

闽农产〔2023〕1号

来源: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3-04-1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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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网信办: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做好“土特产”文章,打造一批“土字号”“乡字号”农产品品牌,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决定举办首届福建省“一村一品”短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闽山闽水 一村一品”为主题。

  二、举办时间

  2023年4月-9月中旬各地制作、推送、发布作品,9月中下旬评选、公布“十佳”优秀作品。

  三、主办单位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

  四、参赛对象

  以行政村为单位,具有区域特色鲜明、良好品牌形象、带动农户就业增收明显的主导产业或产品的村均可参加。每个村限1件作品。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拍摄内容

  围绕本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拍摄一段能够充分展现产业(品)特色亮点、品牌形象、文化内涵等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短视频。

  (二)短视频规格要求

  时长控制在1分钟以内,高清格式1080P(1920*1080),幅宽16:9,存储格式推荐为MP4,横版竖版皆可。视频中需显示“闽山闽水 一村一品”及具体村名、产业(品)名字幕或标识(如:闽山闽水 一村一品  茶口村茶口粉干)。

  (三)作品权责等要求

  作品创作所需费用由参赛方自行承担。作品杜绝抄袭,背景音乐、配乐、旁白、环境音效等素材版权问题由参赛方自行解决,保证申报的短视频不侵犯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法律保护的各种权利,不存在虚假宣传及违法违规内容。因上述侵权等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参赛方承担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同时作品须向主承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承办方拥有无偿使用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

  六、大赛流程

  (一)制作发布(2023年4月-9月15日前)

  各参赛村将设计、制作、拍摄的短视频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邮箱fjcfc719@163.com),命名格式为“XX县XX镇XX村短视频大赛视频”,并附正文300字左右的短视频说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作品在省农业农村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发布。

  (二)评选公布(9月15日-9月20日前)

  根据短视频制作展示期间(2023年4月-9月15日)在微信公众号上的播放量、点赞量,以及专家评审推荐情况,评选10个“一村一品”十佳短视频,在2023年度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发文公布。

  (三)宣传推介

  1.对符合“福农优品”入驻条件的优先予以推荐。

  2.择优组织专业拍摄团队制作参赛村特色产业(品)宣传短片,在东南卫视、福建综合等频道重点时段进行播放。

  3.大赛期间,择优推荐作品在省委网信办所属新媒体平台展播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

  4.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推荐在电视新闻频道和乡村振兴·公共频道《风物福建》栏目中播出,并同步在“网信福建”融媒体平台进行重点展播,具有代表性的优质作品推荐参评2023年度中国正能量“五个一百”网络精品征集评选。

  5.大赛评选出的“十佳”获奖作品,推荐在中国农民丰收节主会场、“福建发布”、“网信福建”所属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省委网信办将视情投放资源组织必要的推送,以扩大优质作品的网络传播影响力。

  6.部分视频和大赛相关新闻,将择优适时安排在乡村振兴·公共频道《乡村振兴进行时》栏目播出。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展“一村一品”是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就业致富的重要途径。各级各地要结合深入实施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212”工程,加强指导和服务,通过踊跃参加大赛、广泛转发点赞等方式,提高“一村一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社会各界关心“一村一品”发展、支持“一村一品”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参与。各级各地要大力引导发动各“一村一品”示范村、专业村,尤其是已获认定的省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积极参加大赛,充分展示成果。对组织发动有力、积极参加大赛的地方及有关“一村一品”项目,省农业农村厅将予重点加大支持力度。

  (三)打造精品。鼓励支持各地各参赛村进一步创新形式、讲好“故事”,拓展宣传渠道,发力“圈粉”、培育“网红”,创响乡土特色产业(品)品牌,形成以品促村、以村带户、以户带人、村品互促的良好格局。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福建省委网信办

2023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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