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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公布2023年度乡村“五个美丽”建设典型名单

来源: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处 发布时间: 2024-01-02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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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和美乡村建设涉及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各个方面,涵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各个领域。为有效破题、找准工作载体和抓手,我省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创新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五个美丽”建设,以小见大、以点带面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按照创建方案,2022年-2025年每个涉农县(市、区)每年建设2个以上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每个乡镇每年建设50个以上美丽乡村庭院、3个以上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3片以上美丽田园,每个村每年建设1处以上美丽乡村微景观。每年通过培育一批小而精、小而优的建设点,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以点带面推动我省生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近日,省乡村振兴局在各地申报基础上,综合考量“五个美丽”建设标准、工作成效、推广价值,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经严格遴选、网络公示,确定一批工作成效明显、特色亮点突出、典型带动强的建设点,合计1000户美丽乡村庭院之星、100个美丽乡村微景观、100个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100片美丽田园和40个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现予以集中发布,以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强化典型辐射效应,示范带动全省加快建设福建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附件:

  1.美丽乡村庭院之星名单

  2.美丽乡村微景观名单

  3.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名单

  4.美丽田园名单

  5.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名单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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