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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

闽农机推〔2024〕5号

来源: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发布时间: 2024-02-0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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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助力春耕生产,促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4〕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福建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增粮推技术,护农增效提单产。推进先进农机创制应用,提高农机产品质量和作业质量,维护农民利益。做好春管春耕农机服务保障工作,发挥机械化增产减损、节本增效和引领驱动作用。

  二、活动方式

  通过现场、微信、电话等形式,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统一主题、统一标志,采用发放资料、投诉咨询、发起倡议、组织机具展演、下田入棚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5日-3月24日。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大面积单产提升的重要性,以保障春耕春管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内容

  各地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贴近广大农机用户,切实扩大和提升活动效果。以“农机3·15”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农机化政策宣传,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扎实开展在用农机质量调查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做好宣传活动

  各地农机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智能农机装备、质量监管政策、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和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积极组织农机企业参与“提质增粮推技术 护农增效提单产”倡议活动,促进农民依法购机用机,增强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营造依法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3月15日上午,各地农机部门组织域内农机合作社成员、农机户等登入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3·15”专栏或利用《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观看在山东东营和广西玉林召开的全国“农机3·15”活动启动现场会。

  农机3·15”活动期间,我站通过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通报2023年福建省果蔬烘干机质量调查情况。

  各地农机部门应及时将我站订购分发的2024《农机质量与监督》3·15专刊寄发给农机用户;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效果,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四)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咨询受理服务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机部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要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编排的《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该指南另行转发),确保投诉电话畅通,及时答复农机用户的投诉咨询;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闽农机管〔2012〕71号)的规定,及时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及时将受理处理的信息上传到全国农机投诉管理系统。

  (五)做好活动总结

  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及时总结。3月28日前,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的活动总结材料和《本区、市(县)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附件)报送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联系方式:质量监督科 张守宇、陈秀梅,0591-87511623;

  邮  箱:fjnjjdjcez@163.com。

 

  附件:《本设区市、县(市、区)2024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4年2月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