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备耕,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2025年福建省“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护农保春耕 稳粮增效助丰收。
二、活动方式
(一)线下活动。全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统一活动主题、统一活动标志,同步采用发放资料、发起倡议、现场咨询、技术培训、机具展示演示等贴近农民的服务形式,与线上同步开展“农机3·15”活动。
(二)线上活动。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开设“农机3·15”专栏,发布活动动态、政策法规、技术知识、质量投诉服务等内容,并通过“中国农机化”、“中国农机化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线上宣传。鼓励各地结合线下活动,利用网络媒体平台,采取线上咨询、直播互动等方式开展活动;鼓励各地通过网络方式关注总站于3月15日在湖南省举办的“农机3·15”活动启动仪式。
三、活动时间
2025年3月15日-3月24日。
四、主要内容
(一)惠农政策宣贯。广泛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方面的强农惠农政策,解读政策要点,让农民和相关农机企业深入了解政策内容,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二)农机质量宣传。重点围绕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开展政策法规、作业标准、技术指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关心农机质量、重视农机质量、追求农机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实用技术讲解。围绕春耕生产和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组织农机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特色,培训讲解农机实用技术和安全操作要求,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技术、新装备,指导做好农机具检修、调试和保养工作,确保农机具以良好的状态投入春耕生产。
(四)投诉咨询受理。组织农机专家、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咨询服务,解答农机用户在购机、用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加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布投诉电话、地址信息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受理农机质量投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和维护农机用户消费权益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当地“农机3·15”活动,同时指导县(市、区)组织开展好活动。
(二)实化活动内容。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加强农机管理、推广、安全监理等部门间沟通协作,提早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工作措施,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创新形式,以通俗易懂的内容、喜闻乐见的形式、贴近农民的措施开展活动,将活动向基层延伸,并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应及时将我站订购分发的2025《农机质量与监督》3·15专刊寄发给农机用户,积极发动当地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维修企业,以及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参加农机质量倡议、承诺等活动,广泛发动各类农机用户参与活动,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将活动向基层延伸,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多种渠道扩大宣传效果,及时报道活动进展和工作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升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经营意识,扩大活动影响力,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营造依法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咨询受理服务。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学习农业农村部农机化总站编排的《农机质量投诉服务指南》(该指南另行转发),确保投诉电话畅通,及时答复农机用户的投诉咨询;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闽农机管〔2012〕71号)的规定,及时受理处理农机质量投诉案件,及时将受理处理的信息上传到全国农机投诉管理系统。
(五)做好活动总结。各地要将活动总结纳入整体工作计划,提前部署,统筹安排,及时总结。3月28日前,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将本辖区的活动总结材料和《本区、市(县)2025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联系人:质量监督科 张守宇、陈秀梅;
联系电话:0591-87511623;
邮 箱:1592626763@qq.com。
附件:《2025年“农机3·15”活动信息统计表》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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