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农产函〔2019〕398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相关处室(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9年投资工程包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9〕20号)要求,我厅承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个投资工程包的建设任务。请按照附件1-3的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 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
2. 2019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
3. 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包实施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