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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遴选2020年工作创新“十佳”集体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2-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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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农办函〔2020〕738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今年以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农业农村发展,全省农业农村经济保持总体稳定、较快恢复的良好态势。为表扬在抗疫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农业农村工作创新“十佳”集体推荐遴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项目及条件

  (一)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网络直播活动“十佳”单位

  从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网络直播活动的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中遴选10个优秀单位。

  推荐遴选条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当地政府主要领导积极组织直播带货,策划思路、内容形式、带货模式有新意、有创新,宣传推广当地特色农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影响力,拓展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尤其是带动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成效显著。

  (二)稳产保供“十佳”单位

  从落实稳产保供工作业绩突出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中遴选10个优秀单位。

  推荐遴选条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做好生猪、粮食、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各项工作,满足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并为全国农产品供应,尤其是支援湖北抗疫作出贡献。

  (三)农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十佳”企业

  从2020年实施农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的150家农业企业中遴选10个优秀企业。

  推荐遴选条件: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顺势而为,积极主动创新求变,用好用活用足相关产业政策,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加快实现满产超产,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带来的经济损失。

  二、推荐遴选名额

  本次推荐遴选以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名额分配不搞平衡,做到事迹突出,好中选优,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一)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网络直播活动的15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均可申报参评,不按地区设定名额。

  (二)稳产保供“十佳”单位,根据各地落实粮食、生猪、蔬菜年度生产任务(以统计数据为准)及产业发展情况分配名额(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向见附件2)。

  (三)农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十佳”企业,根据各地列入“百千”行动的企业数量、完成新增投资任务以及对增产增效贡献率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推荐遴选办法和程序

  推荐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进行。

  (一)申报。各拟申报单位在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基础上,确定推荐及备选对象,于12月29日前将申报表(附件3、4,一式3份)报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对推荐的企业,需征求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无失信、违规等行为。

  (二)审核推荐。设区市按照遴选条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正式及备选推荐对象,在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月8日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报省厅办公室。

  (三)遴选。厅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评审、遴选,报厅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福建农业农村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扬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做好推荐遴选工作,通过梳理、总结,进一步提升迎难而上、有效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与水平。

  (二)坚持遴选标准。突出实绩导向,着重推荐遴选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中,积极创新工作思路、举措,成效明显、亮点突出的优秀单位。

  (三)注重结果运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通过开展推荐遴选活动,进一步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宣传典型事迹,树立榜样,激发比学赶超行动自觉。

  对本次推荐遴选出的集体,将以省农业农村厅名义授牌并发文通报表扬,对有创新、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发文推广应用,对入选单位给予绩效评优加分并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倾斜支持。

  五、其它

  请各设区市各确定1名联络员并严格按要求报送申报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瑞玲,电话:0591-87767892,传真:87850176,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附件:

  1.组织开展“县长带你买好货”网络直播活动名单

  2.名额分配

  3.2020年工作创新“十佳”单位申报表

  4.2020年农业产业“百千”增产增效行动“十佳”企业申报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24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