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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3-1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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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农保函〔2021〕146号

各市、县(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防控工作,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新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附件1),结合我省农业植物疫情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监测。各地要严格按照新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组织开展新增补的有害生物专项调查,及时上报发生分布情况。调整疫情监测布局,明确疫情监测站点监测任务和责任人员,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调查监测。严格执行《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按时报送疫情快报、月报和年报。

  二、严格检疫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相关规定,根据新施行的检疫名单,规范开展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种子(苗)调运是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远距离传播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种子(苗)的检疫工作,强化种子(苗)检疫监管。在种子(苗)调运和销售高峰时期组织开展市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无证调运、无证销售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检疫签证管理,规范出证程序,注重检疫质量,杜绝不经检疫就签发检疫证书的违规行为。红火蚁发生区内的植物及植物产品严禁调运,单位或个人确实需要调运的,应提前申报、经严格检疫并通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调运;调运柑橘类苗木要按有关要求实施产地检疫,抽样检测柑橘黄龙病,合格后方可调运。

  三、强化阻截防控。各地要根据我省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方案(附件2-5),结合辖区内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情况、传播方式和危害特点,分区治理、分类施策,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要及时依法处置、科学防控,最大限度控制疫情发生范围和危害程度。认真做好防控技术指导,在关键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防控技术指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我省农业生产安全。

  四、开展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开展植物检疫宣传培训活动,利用网络、媒体报道、现场咨询、知识培训、帮扶结对、科技下乡等形式,推广、普及农业植物检疫法规和检疫性有害生物调查与防控知识,提升基层干部植物检疫服务能力和水平,增进公众的了解、领导的重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管理相对人的配合。在积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的同时,要注意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防止恶意炒作。各地要通过网络媒体,适时公布本辖区已发生疫情种类和区域,方便公众和企业查询,为企业引种、制种提供信息服务。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1号

  2.柑橘黄龙病阻截防控方案

  3.香蕉枯萎病阻截防控方案

  4.红火蚁阻截防控方案

  5.稻水象甲阻截防控方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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