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20-2500-2022-00034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备注/文号: 闽农综〔2022〕130号
- 目录名称:其他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30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2022年度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的通知
闽农综〔2022〕130号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在各地申报、省直相关单位审核、专家评审、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研究、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认定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等175家合作社为2022年度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有效期2年,现予以公布。
附件:2022年度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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