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我省农业植物有害生物发生为害情况,经第三届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审定委员会委员研究论证,重新修订《福建省补充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征求意见稿》(附件1)、《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
意见反馈方式和途径如下:
1.邮箱:fj@capq.cn
2.通讯地址:350003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省农业农村厅5号办公楼省植保植检总站
3.电话:0591-87846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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