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刘满仓: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听群众意见

来源:党委会 发布时间: 2013-08-05 16:06
相关文章:

 

来源:法制日报

观点阐述者: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

场合:法治河南建设座谈会

时间:2013年7月30

 

实现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我们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法治规范各种行为、促进矛盾化解、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尽管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全社会法治观念、法律素养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还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在出现。

 

观点一: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等程序

 

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认真遵守合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决策不科学、不民主、不透明,特别是个别地方和部门在土地征收、城市拆迁、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违反规定要求,不进行合法性审查,不进行稳定风险评估,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出现决策失误造成半拉子项目、形象工程、重大环境安全事故等,并由此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问题。有的执法不作为、执法不规范,该查处不查处或者以罚代处,比如,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单位不认真查处,构成犯罪的不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为,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方式调节经济运行、管理社会事务。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各级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法行使决策权,坚决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

 

观点二: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要求,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信访、土地资源管理、金融安全、社会治安、知识产权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专项治理活动。

观点三: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在现实中,部分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还不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还不高,遇事找法的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一些群众信奉关系哲学,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出现“官司一进门,双方都托人”的情况;在解决信访问题中,一些群众“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上网不上诉”,相信“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

 

政法机关处于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做到公平、公开、透明,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发挥党的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监督的优势,完善执法检查、执法巡查、案件评查等监督方式,健全监督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同时要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执法过错倒查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执法责任机制,以责任落实促进执法公正。

 

观点四:通过“以案说法”带动全民普法工作

 

案例来源于现实,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精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评,开展“以案说法”活动,使执法办案工作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从而带动全民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继续办好法治讲座、法治大讲堂,扎实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要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发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法治宣传长廊、橱窗、户外广告、显示屏等普法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增强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文字整理记者 邓红阳 赵红旗)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