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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当前,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关键阶段。能否找准并解决问题,是衡量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志。希望中央政法各部门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调动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两个积极性,紧紧围绕打牢学习教育和查摆问题两个基础,紧紧围绕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两个关键,进一步找准并解决领导班子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深化认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党的作风反映党的性质、体现党的形象,关乎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我们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依靠的始终是两种力量,即真理的力量和人格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就是马克思主义,人格的力量就是优良作风。人民群众正是看到了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才选择了跟党走;也正是我们党用优良作风树立了良好形象,才凝聚起强大的进步力量。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工作路线。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根本的仍然是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依靠优良作风把人民群众凝聚在一起,形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强大力量。中央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目标任务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抓紧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
(一)清醒认识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经过第一环节的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对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有了提高,但这并不等于查摆、解决问题的自觉性相应提高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中央的要求和干部群众的期待相比,教育实践活动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没有把自己摆进去,一些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不够,一些单位面对面、背靠背地听取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的真实意见不够。对这些问题,如果不高度重视,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教育实践活动就可能走过场,达不到预期目的。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就要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清醒认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从总体上看,政法队伍是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央指出的“四风”问题,在政法机关特别是执法司法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表现得还很突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找准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提供了重要契机。我们要深刻认识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找准并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法队伍,推动政法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三)清醒认识政法机关面临的挑战,切实增强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使命感。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我们要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挑战,履行好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最根本的是要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此,我们必须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自觉把执法为民铭刻在灵魂中、落实在行动上;必须始终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充分相信群众、广泛发动群众,努力把政法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为了进一步密切政法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政法机关的人民性永不褪色,确保政法工作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贯彻整风精神,深入查摆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
以整风精神解决自身问题,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也是这一优势的具体体现。无论是1941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还是1978年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都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歪风不整,正气难树。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央要求发扬整风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具体到政法机关,作风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执法司法中。因为政法机关是执法司法机关,每一次执法司法活动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每一个执法司法问题都能从“四风”上找到原因。能否找准、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是政法机关教育实践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试金石”。中央政法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格的标准审视执法司法工作,切实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认真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一)严肃认真地查摆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打蛇要打七寸,牵牛要牵牛鼻子。改进作风只有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才能对症下药、药到病除。要围绕“四风”问题,围绕在忠诚、为民、务实、清廉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结合本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结合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执法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有的放矢。要把“自己清”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都要自觉行动。实际上,自己的问题自己最清楚,自己查找、解决最主动。同时,领导干部出问题,很多与亲属和身边人有关联。希望领导干部结合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调研指导时提出的“自己清、家属清、亲属清、身边清”的要求,搞一次自清活动,把自己在“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搞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和“权从何来、为谁掌权、怎么用权”等根本问题,打牢执法为民、依法用权、秉公办事的思想根基。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摆在重要位置。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效武器。严是爱,宽是害。无论是“一把手”还是班子成员,都要以对党、对人民、对政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真诚关心、爱护、帮助同志出发,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讲真理、不讲面子,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严肃性与科学性有机结合起来,既指出问题、纠正错误,又团结同志、共同进步。要召开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决不闻过则过、避重就轻,决不捂着、护着。要把开门搞活动作为重要方法。对于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愿不愿听取群众意见、能不能听进群众意见,直接关系到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在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诚恳查摆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努力使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支持、满意的民心工程。
(二)下大气力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发现问题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敢不敢于、善不善于解决问题,是对党性和领导力的检验。针对查摆出来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要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以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执法司法中的不良苗头,不能视而不见,要抓早抓小,在思想上设置“警戒线”,在措施上筑起“防火墙”。要坚持边整边改,从人民群众感受最直观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改起,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就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对耍特权、抖威风,接受当事人、律师吃请、娱乐、财物,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工程项目,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职业道德的常见多发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要重申、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最近,中央政法委出台了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意见,各部门正在抓好意见的落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希望大家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痼疾,一个一个地攻坚克难。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毛泽东同志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很多问题,不是没有党纪国法,而是执行不严格,结果形成“破窗效应”。主要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理直气壮地抓好党纪国法在本部门、本系统的严格执行。对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要有案必查,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以严格执行党纪国法的实际成效,弘扬正气,让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司法充满信心。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建立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制度机制。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制度问题不解决,思想作风问题也解决不了。“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解决“四风”问题,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十分必要。中央政法各部门要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人权的司法保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执法司法中侵犯人权的问题仍有发生。要在抓好劳动教养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障人权的司法制度建设,真正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落到实处。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执法程序流程化、执法裁量标准化,解决好执法随意性问题。要完善立案和执行工作体制,完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制度,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赢得了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胜诉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要健全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要健全、完善办案责任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要进一步规范法官、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定关系人的接触交往行为,坚决消除“司法掮客”现象,斩断产生不公正、不廉洁问题的纽带。要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内容、形式、程序,确保司法权不被滥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深化司法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以外,一律公开审判,公开裁判文书,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把握目标任务,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中央明确提出,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的目标是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到中央政法部门,就是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努力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明显提升,真正做到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履行好法定职责,为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和政法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坚定理想信念,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也是领导干部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回顾历史,在腥风血雨的革命斗争年代,无数先辈们能够长期英勇顽强地战斗在敌人的“心脏”里,留下不朽的“就义诗”,最主要是他们具有崇高的革命理想、坚强的革命意志、无畏的革命精神。反观这些年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到党和人民的对立面,就是从理想滑坡、信念动摇开始的。理想信念在哪里滑坡,哪里就要出问题;理想信念偏差有多远,出现的问题就有多严重。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特殊的性质、任务,决定在坚定理想信念上必须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要坚定“三个自信”。作为领导干部,要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
要把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起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矢志不渝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要永葆忠诚本色。忠诚是一种践行,也是一种考验。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形势、分析问题,确保在事关大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等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勇于献身使命。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领导干部。要把崇高理想同履职尽责结合起来,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自觉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勤勉敬业、精益求精,真正把全部精力倾注到政法事业中去,努力在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执法办案、服务群众中创造一流业绩。
(二)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作坚决斗争。党的原则是党和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是领导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各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要始终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面对重大政治考验,要旗帜鲜明、挺身而出。面对各种诱惑干扰,要挺直脊梁、执法如山,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政法机关手中掌握的执法权、司法权,关系群众生死荣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也时刻面对着错综复杂人情、关系的干扰。领导干部要带头敬畏法律、慎用权力,严格依法用权、秉公办事。要敢于抵制来自内外部权力、人情、关系的干扰,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面对歪风邪气,要敢于抵制、坚决斗争,决不听之任之。作为领导干部,要一身正气,敢于同一切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政法干警的人格力量。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要敢于负责、勇挑重担,决不畏缩不前。当前,政法干警面临很多生与死、血与火的考验,政法队伍也是和平建设时期牺牲最大的一支队伍。作为领导干部,要把党和人民的需要作为崇高使命,把政法事业的召唤作为毕生追求,敢想、敢做、敢当,主动到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主动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在奋斗、奉献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推动政法事业取得新的发展进步。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以贯之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该具备的政治品格。从政法工作实践来看,我们所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结果;存在的许多问题和不足,都同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有关。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面对日益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对推进政法事业发展进步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要紧密结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落实到正确认识和把握政法工作规律、提高政法工作水平上。政法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具有内在规律性。作为领导干部,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要有战略眼光,把握政法工作规律,多干对人民群众有利、对基层有利、对社会公平正义有利、对社会和谐稳定有利的事情,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以与时俱进精神审视自己,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着力破解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难题,推动政法事业取得长足发展。要把求真务实精神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上。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善于运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思路和方式,推动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要紧紧抓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案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四)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政法机关手中掌握权力大,廉政风险高。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严治警方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严格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反腐倡廉中,自律是前提,教育是基础。从这些年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来看,腐败问题往往是从思想上放松警惕、生活上贪图享受开始的。“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广厦千间,只卧一床;有粟万担,一日三餐。每个人都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地位、权力、金钱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两个务必”,确保在各种诱惑面前把好理智关、情感关、廉政关,不受金钱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为权力所累,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顶得住人情、管得住小节,真正稳得住神、守得住身,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高地。要强化他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反腐倡廉中,他律是必要条件,监督制约是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外部诱惑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只有自律是不够的,必须强化他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制度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倡廉,针对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真正把执法权、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加强政法干部的交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准则,从制度上预防和减少腐败。要在抓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教育、管理、监督基础上,注意把触角延伸到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构筑反腐倡廉的全天候防线。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坚持领导带头,形成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
“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领导带头,是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无声力量,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方法。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部、局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全国政法机关树立榜样。
(一)把领导带头体现在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领导干部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希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无私无畏的勇气对照、检查、改进、提高自己,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要带头学习理论,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深入思考学,特别要把学习理论同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打牢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的思想根基。要带头听取意见,沉下身子、走出机关,广泛听取下级、基层和干警、群众对作风特别是执法司法的意见建议,客观真实地给自己“画画像”、打打分,找准改进、提高的参照系。要带头查摆问题,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认真查摆个人、班子、部门“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和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态度,开一个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要带头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特别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亲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一个一个地加以解决。要带头推进制度建设,针对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亲自抓建章立制,划出“红线”、标明“雷区”、架起“高压线”,防止执法权、司法权滥用。
(二)把领导带头体现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全过程。领导干部既是党的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党性党风的示范者、引领者,一言一行都是导向。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如果领导干部党性、作风出了问题,就会像滚雪球一样,在社会上扩散蔓延。领导干部党性强、作风正,就会对社会风气的好转传递巨大正能量。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领导干部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希望大家按照中央的部署,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带头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努力把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向前扎实推进一步。要带头强化政治意识,始终严守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要带头强化大局意识,善于观大势、谋大事,切实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能力,真正做到在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带队伍,在服从服务于大局中争取更大作为。要带头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人民是我们的根、我们的本,视人民为父母,把群众当亲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以个人得失进退为取舍,而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权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上敢作为、善作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带头强化党员意识,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同感、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对履行党员责任义务的使命感,确保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要带头强化党纪国法意识,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公器私用,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本文节选自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部门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议上的讲话。原载《长安》杂志2013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