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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13-10-25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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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中共福建省委

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

各市、县()党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办,省直各委、办、厅、局、总公司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大学党委: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现就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

    1.定期听取意见和解决问题。省委每月安排一次听取意见活动,按照听取意见主题,分别由主要领导或相关常委主持。注重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了解各方面意见,拓宽了解社情民意渠道。对听取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属于分管范围的,要及时协调解决;不属于分管范围的,梳理后送省委办公厅,由省委办公厅统一分送有关分管常委。根据集中听取意见活动情况,常委会要及时专题研究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继续确定一批省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和反馈解决问题情况。

    2.深化挂钩联系基层工作。每位常委确定1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或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作为挂钩帮扶点,同时明确3-5个省直厅局作为挂钩帮扶协助单位,并确定1个经济较发达县(市、区)作为基层联系点,与帮扶点结对。常委要经常了解帮扶点和联系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促进联系点与帮扶点结对帮扶,推动帮扶点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明显突破。每半年1次到帮扶点蹲点调研,三年内争取走遍帮扶点的所有乡镇。常委会每年1次专题听取帮扶点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

    3.推进接访下访和现场办公。每位常委每年到基层接访群众1-2次,到基层一线现场办公至少2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对接访下访和现场办公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总结提升,形成推动面上工作的措施建议。结合下基层活动,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宣传活动,为分管部门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作形势报告或上1次党课。

    二、坚持改进调研,求真务实

    1.明确调研要求。常委每年用1个月以上的时间开展调查研究,以实事求是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召开调研座谈会应根据内容需要,尽量邀请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一般干部群众参与,听取多方面意见。调查研究既要看好的典型,更要看存在的问题。要多开展一些随机性调研,要特别注意多到生产一线、困难矛盾多的地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统筹安排调研时间地点,一般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市、一个县(市、区)、一个点、一条线路调研。

    2.加强重大问题调研。每位常委每年选择1-2个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着力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每位常委每年撰写或指导1-2篇有深度的调研报告,提出若干项推动全局工作的创新措施。常委会每季度通报1次经济形势分析情况、每半年召开1次经济形势分析会,每年召开1次务虚会议,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形成务实管用的思路举措。

    3.严守调研纪律。下基层调研要切实做到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确保不影响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调研期间的会议、活动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不出电子屏幕和欢迎标语、不封路、不清场、不闭馆,严禁弄虚作假的线路安排和场面布置。

    三、坚持马上就办,狠抓落实

    1.狠抓工作落实。对中央的决策部署,常委会要紧密结合福建实际制定落实措施,杜绝生搬照套。对常委会议定的事项,每位常委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对有难度、较复杂的重点工作,要直接谋划、具体协调,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切忌简单批示、层层交办。

    2.突出立说立行。倡导雷厉风行作风,带头落实马上就办各项要求,带动全省工作提速增效。对分管部门报请批准、审定的事项,要尽快研究,明确示复;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基层群众期盼解决的问题等,要急事急办、办就办好;对反映投资环境、工作效率的问题,要马上解决,妥善处置。

    3.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拉练检查工作办法,改进方式,增强实效。常委要带头推动绩效管理,经常检查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推行点对点检查、面对面讲评等做法,促进机关提高执行力;要敢于问责问效,对分管部门出现的庸、懒、散、拖、粗等现象,严肃追查、坚决纠正,切实优化政务环境。

    四、坚持转变文风,改进会风

    1.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名义举办的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能合并套开的会议要合并套开,能够用视频会议的不集中开会。常委要坚持讲短话、讲真话、讲实话。常委会上的汇报一个专题一般不超过10分钟。省委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1名领导讲话,讲话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其他领导一般不陪会,主持词要简明扼要;常委召集的工作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不另设主持人。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的庆祝活动、文艺晚会,确需举办的,要注重节约,严禁大操大办。未经批准,常委一律不出席与自己分管工作不相关的各类活动,未在设区市任职的常委一律不出席市、县举办的各类节庆、论坛、纪念会、表彰会、展览会、剪彩、奠基等活动,不发贺信、不作题词。切实精简各类考核、检查、评比、表彰、达标活动,新增的评比、表彰、达标应报省委批准,常委个人不批准全省性的评比、表彰、达标项目。以省委名义开展的督促检查应报由省委主要领导审批,省委督查室做好统筹协调工作。

    2.精简文件简报。进一步精简省委文件,提高文件的针对性、操作性,切实形成刚性约束。中央已经普发到市、县(区)的文件,省委不再转发;省委部门可以解决的事项,一律不以省委或省委办公厅名义发文。常委要加强对文件的审核把关,确保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加强对简报(专报)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简报(专报)报送范围,常委只批阅分管部门的简报,也不对一般性简报作批示。常委讲话材料已编发《闽办通报》或已公开发布的,不再单独印发文件、简报。可以通过内部专网发布的文件、简报、讲话,不再通过纸质重复印发。

    3.精简临时机构。对常委兼任负责人的领导小组等各类临时机构进行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凡能由常设机构承担其职责的临时机构一律撤销,确需保留的临时机构要精简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并报请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临时机构要制定工作规则,确保有效履职、发挥作用。省级设立的临时机构,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要求市、县(区)、乡(镇)层层对应设立。

    4.精简新闻报道。新闻报道要严格控制数量、字数和时长,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全省性会议活动,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广播电视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常委给部门、地方的批示等,由省委办公厅编发《领导批示摘编》,一般不作公开报道。

    五、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

    1.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严禁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规定,落实5年内不新建楼堂馆所的要求;省委常委带头清理办公用房,确保不多头占用、不超标准使用。规范常委出访活动,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及经费预算,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出访活动一律不安排。进一步细化省委常委工作生活待遇标准,纠正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简化公务接待,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不接受任何礼品,不讲排场、比阔气。

    2.带头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各项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不得在工程发包、招标投标、融资贷款等经济活动中写条子、打招呼,不得在违纪案件的查处和司法案件的审理中写条子、打招呼等。常委一般不担任社会职务和荣誉职务,一律不在各类协会、学会中担任顾问或其它职务,特殊情况按程序报省委研究同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杜绝他们利用常委的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3.提高生活情趣。坚持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做到勤奋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品位和知识文化修养,增强精神力量。加强道德修养,崇尚健康简朴的生活方式,不进高级健身娱乐场所,不进高档会所,不接受各种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高消费活动。

    六、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1.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加强常委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完善常委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要规范决策前发扬民主的具体程序,做到不成熟的不上会。对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多方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协调;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推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决策后的反馈和评价机制,畅通基层干部群众评价通道,及时纠正决策的失误偏差。

    2.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不唯GDP、不唯票、不唯分、不唯年龄的要求,改进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核考察的措施办法,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切实把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上来。同时,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有效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常委要按照职责分工,经常了解分管部门干部特别是省管干部的作风情况。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1次同设区的市主要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其他常委每年至少1次同所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形成激励干部求真务实的有效机制,使那些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的干部,受到鼓励、褒奖、重用;使那些做表面文章、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跑官要官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处。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管理,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完善省管干部年度考核制度,把作风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制度,进一步扩大范围、改进方式,促进更多年轻干部到基层培养群众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严肃整治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正确导向。

    3.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常委会每年召开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常委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常委每年至少1次参加指导下级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2次,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积极推行党务公开,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定期公布、通报,探索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机关干部、基层群众评议省委常委会作风情况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此前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规定、要求,以本《意见》为准。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本《意见》精神,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中共福建省委

    20131020

 

 

为改进作风提供良好示范

《福建日报》1023日 本报评论员

    今日发布的《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围绕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完善作风制度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省委领导同志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展现了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决心,拿出了实际行动,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带了好头,提供了良好示范,对我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作风、推动发展,将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意见》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集中体现在六个坚持上,即坚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坚持改进调研,求真务实;坚持马上就办,狠抓落实;坚持转变文风,改进会风;坚持厉行节约,艰苦奋斗;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意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充分体现中央精神,是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重要部署的重要成果。《意见》继承和弘扬了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和经验做法,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委的一些新要求,以及活动中收集到的有关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省委常委会转变作风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富有福建特色。《意见》提出的各项规定要求,都是针对省委常委会和各位常委的,体现省委常委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的严格自律,突出领导的带头示范作用。《意见》提出的各条措施,以深入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有关要求贯穿始终,着眼于密切联系和直接服务群众,重视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具体刚性、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等特点。

    有好作风,才有好发展。福建发展正处在十分关键的时期,迫切需要优良的作风作为保障。当前,我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有序进行,《意见》发布正当其时,十分重要,为我们进一步改进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树立了榜样。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按照六个坚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切实改进作风,展现新的形象,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扎实推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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