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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出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两项制度

来源:福建日报 发布时间: 2014-01-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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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落实建章立制 持续改进作风

省委出台“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两项制度

    《福建日报》121日讯 (记者严顺龙)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更大成效,按照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求,省委近日制定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

    该两项制度是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总体部署要求、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的具体举措,吸纳了40位省领导和部分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力求在破除四风方面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其中,《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我省实际,对征求意见的事项、对象、原则、方式和处理等5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将利于提高决策水平;《中共福建省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和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从听取意见的基本形式、对象范围,以及问题收集、议题准备、专题研究、整改落实、督查反馈等七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利于发挥省委示范作用,提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水平。

    总体上看,两项制度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突出领导带头,各项规定要求都针对省委常委会,体现中央以上带下,从上级机关改起,从领导干部改起的精神。二是注重务实管用,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贯穿始终,注重可操作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如,规定省委常委会每月开展1次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活动,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三是体现福建特色,既秉承我省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传统,又结合新时期新形势及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省委的新要求,进行拓展深化、丰富发展,作出了新规定。如,意见听取环节,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并扩大了对象选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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