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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评审专家的函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10-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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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农村部新颁布实施的NY/T 525-2021 有机肥料》农业行业标准要求,为做好我省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工作,我厅拟组建福建省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内容 

  评审内容为NY/T 525-2021 有机肥料》附录B中的评估类原料,主要包括植物源性中药渣厨余废弃物(经分类和陈化)骨胶提取后剩余的骨粉蚯蚓粪食品及饮料加工有机废弃物(酒糟、酱油糟、醋糟、味精渣、酱糟、酵母渣、薯渣、玉米渣﹑糖渣、果渣、食用菌渣等)糠醛渣水产养殖废弃物(鱼杂类、蛏子、鱼类、贝杂类、海藻类、海松、海带、蛤蜊皮、海草、海绵、蕴草、苔条等)沼渣/(限种植业、养殖业、食品及饮料加工业)8类原料。 

  二、专家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专家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保证参加评审工作中的有关活动。 

  (三)从事土壤肥料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等方面工作,对评估类原料产生过程及安全利用有研究和工作实践经验,获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以上人员。 

  三、报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专家需填写福建省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于20211030日前报送省土肥总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121587211@qq.com 

  联系人:付瑞洲 

  联系电话:0591-8801144213509393258 

  通信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4号省农业农村厅5号办公楼1018 

  邮编:350003 

  附件:福建省有机肥料评估类原料安全性评价评审专家推荐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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