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土肥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5号)要求,为做好化肥减量增效、土壤酸化耕地治理等项目有关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田间试验、实施效果监测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田间试验
目前,2021年的化肥减量增效和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已下达到各县。各市、县(区)根据省厅下达的试验任务数及上年度未完成的试验任务数,统筹安排田间试验,选择当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开展相应类型的田间试验,条件许可尽量将田间试验安排在省级以上耕地质量监测点上,确保2021年完成项目所有田间试验任务。
二、田间试验新增检测项目
2021年度化肥减量增效、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田间试验继续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田间试验工作的通知》(闽农土肥〔2020〕7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田间试验工作的通知》(闽农土肥〔2020〕8号)要求执行。其中,化肥减量增效、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的土壤调理剂用量、品种及酸化改良试验的基础土样及处理土样检测项目新增交换性钙、镁等2项指标。
三、项目实施效果监测
土壤酸化耕地治理项目实施效果监测的土样检测项目新增交换性钙、镁等2项指标,另外,各县应结合示范片建设,至少完成3个以上示范片的测产验收。
四、资料收集上报
各项目县(市、区)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试验具体方案、观察记载表、试验数据、试验总结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图片(视频)资料,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方式:省土肥总站张世昌,电话:0591-88011260,电子邮箱:18659191557@163.com
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