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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化肥投入定额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03-24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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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造福建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升级版,在确保主要作物稳产增产的前提下,实行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肥投入,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和生态农业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肥料是作物的粮食,是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基础,也是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键因子。但在实际生产中,因过量施用化肥导致耕地土壤板结、酸化等现象。近年来,全省化肥使用减量化行动成效显著,施肥强度总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地区之间、农作物品种之间等存在较大差异,仍有一定下降空间。调整施肥结构,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从“减总量”向“降强度”转变,从“控增量”向“去存量”转变,推进化肥进一步减量增效,是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减少碳排放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产品提质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农业建设意义重大。 

  二、主要目标 

  实行化肥投入定额制,就是要在确保主要作物稳产增产的前提下,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探索建立化肥投入定额制的体制机制,引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增加有机肥等有机养分资源投入比例,达到“一降二升”(即化肥施用总量下降、耕地地力和作物品质提升)的目标。至2025年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减少10%,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 

  确保主要作物稳产增产的基础上,遵循有机肥与化肥相结合兼顾中(微)量元素肥料的施肥原则,按照粮油作物“氮、减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补钾”的思路,提出水稻、薯类、番茄、辣椒、黄瓜、柑橘、葡萄、茶叶等20种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详见附件),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实行。 

  (二)加大集成技术推广实现化肥减量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融合测土配方施肥、绿肥轮(套)种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及水肥一体化等主要技术与产品,进行组装配套,构建我省20种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的集成技术模式,在主导产业农业园区、示范基地或重点乡(镇)村建立示范片,适时召开现场观摩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全区域的化肥减量工作。 

  三)探索化肥销售信息可追溯管理 

  以县为单位,分别对小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采取不同的化肥定额销售信息管理模式。对小农户购肥,重点依托农资连锁配送中心、经营网点,鼓励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支付,实现实名购买。对于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订制服务”,由农技人员根据种植作物种类和面积,试行实名、定额购肥及施肥指导。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签订化肥投入定额制承诺书,督促将化肥施用情况录入福建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系统相关电子生产档案中,实现可追溯。对未执行化肥投入定额制的新型经营主体暂停农业项目申报。支持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建立代配、代送、代施、代管服务机制,有效推动化肥定额投入。 

  (四)开展化肥投入定额的技术研发与宣传 

  依托农业产业体系技术团队专家力量,开展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的技术集成研究,夯实定额施肥的技术基础。开展施肥机械引进、精准施肥作业数字化管理、变量施肥智能装备等技术的研发。将推行化肥投入定额制的意义以及政策、技术等内容列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农资经营户、生产主体的培训内容,增强主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借助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宣传推广化肥投入定额制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和样板,努力形成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自我约束、政策约束、补贴约束、宣传引导和技术支撑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化肥投入定额工作支持保障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化肥投入定额制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创新方式方法,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和工作到位。探索以工作实效为导向的财政奖补机制,统筹整合农业项目资金,支持推广有机肥、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加大对配方肥、缓(控)释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推广应用的扶持力度,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应用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形成政策引导、总量控制、激励约束制度体系,促进化肥投入定额制落地见效。 

  四、技术路径 

  (一)科学精准施肥。要根据主要作物种植布局,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和取土化验,制定不同作物施用肥料总量、种类和比例,提出施肥配方建议。要重点在果茶、蔬菜等经济作物推广有机肥、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料等,做到精准科学施肥。要积极推进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一户一策”“一企一方”等精准入户配方施肥指导模式,提高测土配方施肥到位率。 

  (二)有机养分替代。要加大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推广力度,积极探索有机肥替代技术和沼液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有机养分施用比例,替代一部分化肥投入,减少化肥用量,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培肥地力。 

  (三)施肥方式改加大适应福建山地特点的轻便小型施肥机械的研发,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深入推广侧深施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施肥技术,逐步改变传统浅施、撒施、表施等落后施肥方式。在果园、茶园重点推广浅埋滴灌、高挂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在钢架大棚、数控连栋温室重点推广智能化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灌水、施肥和喷药三位一体。 

  (四)耕作制度创新。因地制宜创新耕作制度,大力推广“菜(绿肥、油菜)-稻”“烟-稻”等轮作,发展“果(茶)-绿肥”套作,“稻-鱼(虾)-”共生等高效生态循环种养模式,统筹实施农田土壤养分周年管理,减少周年肥料投入,提高养分资源利用效率。 

  五、阶段安排 

  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全省化肥投入定额制分阶段三步走,探索有效方法、建立政策制度、总结经验做法,为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提供新方案。 

  第一阶段,开展试点(20212022年)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县、化肥使用总量大或施肥强度高的县率先试点选择在主导产业的农业园区、示范基地或重点乡(镇)村开展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试点,摸索经验。每个试点县可以整县推进或整乡整村推进,至少建立3个连片500以上示范区。同时,鼓励其他县(市、区)自行开展试点。 

  第二阶段,示范推广(20232024年)在试基础上,选择部分重点县,开展整制示范推广化肥投入定额制。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整市推进。 

  第三阶段,全面推进(2025年及以后)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省全面建立和实行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制。 

   附件:福建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 

     福建省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
                                    单位:折纯量、kg/

主要作物

目标产量

近几年推荐施肥量

化肥投入定额标准

化肥总量

其中:

氮肥

化肥总量

其中:

氮肥

粮油作物

早稻

500

21-25

10-12

21

10

中稻

550

23-27

12-13

23

12

双晚稻

500

21-25

11-12

21

11

马铃薯

2000

36-41

18-20

36

18

甘薯

2000

28-33

12-14

28

12

花生

200

14-20

5-7

14

5

蔬菜作物

包菜

4000

30-36

18-21

30

18

大白菜

5000

32-37

18-20

32

18

莴苣

3000

50-60

20-25

50

20

黄瓜

7000

50-63

20-25

50

20

番茄

5000

40-47

15-18

40

15

辣椒

2000

28-40

10-15

28

10

四季豆

1500

23-29

10-12

23

10

花椰菜

2000

36-46

18-20

36

18

芋头

1000

43-50

18-22

43

18

果茶作物

茶叶(干茶)

100

32-38

20-25

32

20

柑橘

2000

42-53

20-25

42

20

蜜柚

3500

33-44

15-20

33

15

香蕉

3000

60-72

30-35

60

30

葡萄

2000

36-50

13-18

36

13

荔枝

1500

30-34

13-15

30

13

龙眼

1500

58-80

20-30

5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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