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土肥站,厦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27号)要求,加快推广绿肥种植、实施秸秆还田和推广有机肥,促进有机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提升耕地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是践行藏粮于地战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减少化肥施用量,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目标任务
示范推广绿肥种植400万亩、实施秸秆还田600万亩、推广有机肥1000万亩次,具体任务清单详见附表。
三、重点工作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设区市要夯实工作责任,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下达到辖区各县(市、区)。
(二)加强技术指导。示范推广绿肥种植,要涵盖耕地和果茶园,品种扩展至紫云英、箭筈豌豆、光叶苕子、绿肥油菜、绛三叶、黄花羽扇豆、鹰嘴豆、穗序木蓝等不同绿肥品种。要结合水稻、甘薯、马铃薯等机械收获技术,实现秸秆翻压还田,有条件的地区适当施用氮肥促进秸秆腐熟。要指导农户施用农家肥,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便堆(沤)肥、沼肥、沼液等有机肥,促进有机资源转化利用,减少化肥施用量,实现培肥地力。
(三)强化宣传力度。各地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强化宣传,大力宣传耕地质量提升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农户通过推广绿肥种植、实施秸秆还田和推广有机肥,达到培肥地力,减少化肥施用量。
四、有关要求
(一)上报任务分解清单。请各设区市于4月14日前将分解下达到县(市、区)任务清单,上报省土肥总站。
(二)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各项目县每月20日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设区市,设区市每月23日汇总后上报省土肥总站;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每月23日将项目进展情况上报省土肥总站,以便掌握项目进展。
(三)做好项目总结。各地要及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对项目实施情况、实施效果等形成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省土肥总站。
附表:2023年福建省耕地质量提升任务分解表
福建省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技术总站
2023年3月13日
附表
2023年福建省耕地质量提升任务分解表
设区市 |
绿肥种植 (万亩) |
秸秆还田 (万亩) |
推广有机肥 (万亩次) |
福州 |
45 |
40 |
110 |
厦门 |
— |
— |
5 |
宁德 |
55 |
60 |
120 |
莆田 |
20 |
10 |
50 |
泉州 |
30 |
50 |
100 |
漳州 |
50 |
50 |
200 |
龙岩 |
50 |
110 |
100 |
三明 |
75 |
130 |
130 |
南平 |
75 |
150 |
180 |
平潭 |
— |
— |
5 |
合计 |
400 |
6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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