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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荐福建省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4-04-1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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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指导培训,拟征集、组建福建省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参与省级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有关实施方案、技术方

  案、规程规范制定及标准修订等工作。

  (二)参与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技术指导培训。

  (三)参与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酸化耕地治理等地力提升措施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土壤调查检测数据的审核把关;高标准农田建设、酸化耕地治理、补充耕地等项目质量等级评价工作;省、市、县(区)耕地质量评价结果验收。

  (四)承担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相关业务活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为丰富的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即土壤学、土壤农化、土壤与农业化学、植物营养学、作物营养与施肥、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学、水土保持、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职称且从事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技术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五)无违法违规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三、推选和入库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由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筛选、核实、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本人自愿并填写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推荐盖章。

  (二)比选确定

  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比选,并确定专家人选。

  (三)组建专家库

  入选专家由省农业农村厅纳入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专家库,成立专家指导组。

  四、有关事项

  (一)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二)请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申请表汇总报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送推荐表word版和PDF扫描件到电子信箱。

  联系人:廖文强;电 话:0591-87856104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4号省农业农村厅5号楼1005室

  电子信箱:185****8830@163.com

  附件: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专家推荐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4月3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