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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种畜禽场及净化场监测采样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5-2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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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1〕11号)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农业农村部的采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监测范围。 

  (一) 农业农村部监测范围及采样要求。 

  1、福州市(福清永诚华多种猪有限公司和福清市丰泽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南阳实业有限公司)、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来舟场)、绿盛牧业有限公司、福建圣泽生物和福建圣农公司火龙祖代场)、三明市(光华百斯特生态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市(德化黑鸡原种场、石狮市种业发展中心)、龙岩市(龙岩山麻鸭原种场)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完成相关养殖场采样任务,将样品与纸质采样单寄送至我中心实验室。 

  2、列入农业农村部2021年监测范围的种畜禽场,如果同时为部或省级净化场,此次监测采样检测结果将同时作为净化场上半年度监测一部分根据净化场管理要求,净化场下半年度监测由县疫控监督采样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具体要求与“(二)省本级监测范围和采样要求”相同。 

  (二)省本级监测范围和采样要求。 

  1、对于已通过动物疫病净化认证但未列入农业农村部2021年监测范围的种畜禽场,应按净化场管理有关要求,开展2021年度净化维持监测采样。6月15日之前将净化场上半年监测样品送中心实验室监测,下半年由县疫控监督采样后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检测,种牛场、种羊场和奶牛场样品由设区市结合布病监测方案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备案存档。 

  2、其中部级净化场“两场”年度监测及年度审查要求。按照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管理的通知(疫控(监)〔2015〕137号)》要求,对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创建场(简称“两场”)每年进行年度审查,其中含监督监测两次,现场评估一次。 

  3、其中省级净化场年度监测及年度审查要求。相关设区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闽农医〔2015〕251号”文件要求,指导省级净化场,按照《福建省种畜禽场、种公猪站和规模化奶牛场重点疫病净化评估认证实施方案(试行)》第6条净化维持工作的要求,开展疫病维持状况自查,含维持情况自评估一次,疫病情况监测上下半年至少各一次。 

  4、对未列入的种畜禽场,按照《2021年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闽农疫控函〔2021〕288号)、《关于印发种畜禽场、种公猪站和规模化奶牛场重点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及标准等3份试行文件的通知》(闽农医〔2015〕251号)要求,做好净化病种摸底调查、采样监测和净化指导工作。11月30日前,将本地种畜禽相关监测结果汇总后上报至我中心。 

  二、采样要求。采样数量、样品要求、样品编号、样品信息录入、种场信息录入等,按照农牧便函〔2021〕11号文件及《2021年部种畜禽场主要疫病监测要求》(幻灯片)要求执行。上述相关采样文件、表格和要求已上传QQ群(福建省ADC,145463879),请自行下载使用。 

  三、材料准备。种畜禽场监测采样所需耗材,除猪扁桃体采样所需专用2 mL离心管(由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我中心将及时寄送相关设区市)、鸡白痢采样耗材(山东农业大学提供)外,其他耗材均由各单位自行准备。如果猪场不愿意使用统一提供的离心管,也可以自行采购,2ml离心管品牌 Axygen,货号 MCT-200-C。 

  四、注意事项。(一)在往年的采样和送样过程中,主要存在几方面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或养殖场样品的编号、份数(特别是扁桃体双份采样)、规格以及样品盛放容器不符合要求;二是部分养殖场离心管盖未用封口膜密封,未盖紧,样品渗漏;三是部分养殖场信息填报不全,或填报格式错误、不提交监测调查表和电子版;四是部分地市督促不及时,样品邮寄超时限等。请各地务必给予重视。(二)若确因特殊原因致使无法对采样对象进行采集样品的,请各地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五、样品送检和信息报送要求。请相关设区市及时做好布置工作,以保质保量完成采样任务,于5月25日前将部种畜禽场监测采样工作涉及的样品、纸质采样单(县级疫控和场盖章确认)经冷链寄到我中心实验室(样品快递单号请当天告知联系人),同时将采样记录表和种畜禽场监测调查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月15日之前完成净化场省级监测采样送样。12月30日前完成净化场年度审查材料报送,将农业农村部“两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示范场年度审查报告》及全年监测情况、省级净化场《动物疫病净化场年度工作材料》纸质材料报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年度报告扫描一份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雁,0591-87845983(畜类样品);史惠,0591-87271253(禽类样品)。 

  邮箱:FJYKGY@ 163.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53号2楼,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 

 

  附件:1.福建省动物疫病净化场监测要求 

          2.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样品采集及送样要求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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