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的通告
(2023年1号)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农医考公告第30号)》,现就2022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与合格分数线
考生自2023年1月9日零时起,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37分和209分;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合格分数线分别为213分和197分。
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申请执业兽医师资格。
二、资格申请
资格申请采取网上提交方式,考生无需现场提交材料。
成绩合格考生,请于2023年1月17日—2月17日期间,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申请。
通过考试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后,方可申请执业兽医资格。报考部分科目的,单科成绩合格的无法申请,待全部科目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方可进行申请。
三、资格授予
考试成绩达到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且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的考生,经我厅审核通过后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四、证书领取
资格证书领取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证书领取采用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考生在提交资格授予申请时可自主选择。
邮寄:将通过EMS邮寄至考生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请考生认真填写收件人姓名、详细收件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及时收到证书,邮费到付。
自取: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台湾考生提交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至网上申请授予执业兽医资格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证书。
五、证书补发
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且已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申请的,可于2023年3月10日—3月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上申请时自主选定的领取地领取资格证书。
附件 :2022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2年福建省执业兽医资格申请与授予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序号 受 理 单 位 咨 询 电 话
1. 福建省考区办 0591-87858992
2. 福州市考点办 0591-83336050
3. 厦门市考点办 0592-5901351
4. 宁德市考点办 0593-2822232
5. 莆田市考点办 0594-2322230
6. 泉州市考点办 0595-28388805
7. 漳州市考点办 0596-2663618
8. 龙岩市考点办 0597-2202569
9. 三明市考点办 0598-8223638
10. 南平市考点办 0599-8827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