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福建考区考试收费标准的通告
(2023年4号)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01号)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福建考区考试收费标准通告如下:
我省考试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每科56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每科65元。报考人员可于5月22日后登录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人员可于 5 月 24日—30 日进行考试缴费,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因故未能参加考试的,报考费用概不退还。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