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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全国畜牧兽医行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持续有效推进福建省动物疫病净化、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简称“无疫小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简称“无疫区”)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组建福建省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专家库、福建省无疫区和无疫小区评估认证专家库,公布福建省第四批无疫小区建设批复名单(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