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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农业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 》要求,2016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2016年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信息公开专栏公布。近期我处对公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覆盖了我省76个县级农机管理部门,从检查结果看(见附件1、2),全省县级2016年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和县级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的公布率均为97%,分别较上个年度第一次检查,提高42个、44个百分点。平和、东山未将2016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汇总公布,尤溪、平和未以公告的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布;按县级所属设区市来看,莆田、泉州、龙岩、南平、宁德、福州、三明、平潭综合实验区8个设区市,所辖县2016年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实现全公开,公布率为100%,漳州所辖县2016年度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公布率为66.7%;莆田、泉州、龙岩、南平、宁德、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7个设区市,所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实现全公开,公布率为100%。三明、漳州2个设区市,所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布率分别为91.7%、83.3%。
二、主要问题
(一)东山县公布的2016年度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内容不够全面,只包含资金使用情况信息;
(二)晋安区报告名称不规范,应与“XX年度XX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XX年度XX县(市、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名称一致;
(三)闽侯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址链接位置不够显著,不便于购机者查阅信息。
三、相关要求
(一)补贴信息公开工作做为2017年度福建省农业系统绩效管理和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奖励经费的一项重要内容,县级农机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机化司关于做好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护工作的通知 》要求,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将操作申请程序、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额一览表、补贴产品信息表、违规惩处、黑名单、县级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和上年度所有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上年度全县农机购置补贴落实情况等信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向社会公布,9月份将开展抽查。
(二)市级农机部门要履行好指导与监督责任,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确保9月底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率达100%,专栏内容公布率为100%。
(三)鉴于受客观因素影响,网站关停或正在迁移的县级部门此次暂不计入检查结果。相关县级部门待网站恢复后,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备,我处将在9月份进行复查。 对未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及发布的信息处于僵尸状态的少数县(市、区),我处将直接通报至相关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2016年度县级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布情况检查工作表.xls
2.2016年度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公布情况检查工作表.xls
福建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7年8月22日
FDF版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