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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各相关产销企业,各相关单位:
近日,我处接到基层反映,办理补贴的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果蔬冷藏保鲜设备,存在补贴产品的实际参数配置与检验报告中参数配置不符、补贴比例过高等问题,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第十二条规定,先行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对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ZL-5GSLC-200、ZL-5GSLC-30、ZL-5GSLC-450、ZL-5GSLC80型果蔬冷藏保鲜设备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请已有受理上述4款产品补贴的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立即组织相关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开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补贴产品的真实销售价格;(二)现场逐台调查补贴产品的库板材料、库板厚度、制冷压缩机功率等参数配置;(三)是否存在其它违规行为。调查结果于10月25日前上报我处。
对不配合调查的经销企业,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暂停其经销补贴产品资格。
附件:福州政龙制冷设备有限公司ZL-5GSLC-200、ZL-5GSLC-30、ZL-5GSLC-450、ZL-5GSLC80型果蔬冷藏保鲜设备2018年以来补贴购置情况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