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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农指〔2019〕88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提高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8〕13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通知中相关精神要求,结合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及余缺情况,经研究,调整下达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47万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45万元、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2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请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附件:1.2019年省级以上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调整分配表
2.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目标调整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