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 通知公告
闽农机函〔2020〕687号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及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相关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安徽益禾机械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投档行为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安徽益禾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给予警告处理
安徽益禾机械有限公司5LHS-50、5LHS-80、5LHS-120型3款生物质成型燃料热风炉、福州良正机械有限公司LZ-BGD1248型电动割灌机,广东奥伯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5HG-52、5HG-30R型2款果蔬烘干机,江西中轻智能设备有限公司3WWDZ-6A型智能植保无人机,台州市天浩机电有限公司4CD-30A型电动采茶机,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JS-460型水田平地搅浆机,广西南宁一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3WWDZ-26B、3WWDZ-16B型2款电动自主型单旋翼植保无人飞机,羽人无人机(珠海)有限公司3WWDZ-10A、3WWDZ-20A型2款农用无人机,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9GY-6型畜禽粪便固液分离机,台州市集英农林科技有限公司JY-7BY-500-82Q、JY-7BY-500-82C、JY-7BY-500-80C、JY-7BY-500-60C、JY-7BY-500-72C、JY-7BY-700-84C型6款履带式山地田园搬运机及7ZDGS-300型果园轨道运输机,存在投档材料不够齐全有效、未主动报告相关事项、降档投送等违规行为。
经研究决定,对安徽益禾机械有限公司、福州良正机械有限公司、广东奥伯特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江西中轻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台州市天浩机电有限公司、常州汉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南宁一键智农科技有限公司、羽人无人机(珠海)有限公司、新乡市和协饲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台州市集英农林科技有限公司10家生产企业给予警告处理。
二、取消雅安市创宇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3款产品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雅安市创宇机械有限公司6CR-55型茶叶揉捻机的揉桶外径55cm,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揉筒直径60cm及以上”要求。浙江菱木农机有限公司3WZS250型自走式风送喷雾机、3WZS250-2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2款产品行走及液泵用功率为4kw,不符合所投档次基本配置和参数“6≤行走功率<12马力”要求。
经研究决定,取消雅安市创宇机械有限公司6CR-55型茶叶揉捻机、浙江菱木农机有限公司3WZS250型自走式风送喷雾机、浙江菱木农机有限公司3WZS250-2型履带自走式风送喷雾机3款产品在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资格。因取消上述3款产品补贴资格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上述12家生产企业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防止再次出现违规问题。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