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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45号)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08-0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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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闽财农指〔2021〕45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经研究,现下达2021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4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0199-其它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本次分配下达资金优先用于结算兑付各地已受理审核的补贴资金,请按照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相关方案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1.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清单

  3.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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