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用于粮食产地烘干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农机〔2024〕6号)于2024年4月25日印发,新增、优化调整了部分机具档次。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上相关机具档次已调整配置到位。现将相关机具档次补贴产品投档操作提醒如下:
一、本次新增补贴的机具档次可以开始投档
(一)中央资金补贴机具新增档次有:果蔬干燥机品目中“有效烘干容积10m³及以上槽式烘干机”“有效烘干容积10m³及以上槽式烘干机(链板式出粮装置)”2个档次。
(二)省级资金补贴机具新增档次有:(1)粮食输送(提升)机品目中“粮食输送机(带式)”“粮食输送机(埋刮板式)”“提升机”3个档次;(2)粮食清选机品目中“圆筒初清筛”“组合清理筛”2个档次;(3)金属储粮筒仓品目中“容量30—50t金属储粮筒仓”“容量50t及以上金属储粮筒仓”2个档次;(4)其他设施环境控制设备品目中“除尘设备”档次。
上述档次均可以凭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投档。
二、部分优化调整的机具档次需要重新投档。谷物(粮食)干燥机品目中“批处理量30t及以上循环式谷物烘干机”档次上调了中央财政补贴额,之前已列入补贴的产品需要重新投档。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