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 通知公告
现就福建省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事项提醒如下:
一、请农机生产制造企业认真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工作的通告》(2026年7号)(附件1)开展投档。
二、符合条件的机具投送到“育秧(苗)播种设备”品目的“生产率500盘/小时及以上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优机优补)”档次。
三、相关机具可使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进行投档。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规定要求,具体见《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通知》(闽农机函〔2022〕453号)(附件2)等文件。
附件:1.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投档等工作的通告(2026年7号)
2.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通知(闽农机函〔2022〕453号)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6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