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6-04-20 17:15
相关文章:

访谈解读:

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有关设区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及全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机优补”“有进有出”方案,经研究,定于近期开展水稻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

  参与福建省“生产率500盘/小时及以上秧盘播种成套设备(优机优补)”档次投档且符合条件要求的机具(详见附件1)。

  二、现场演示评价时间与地点

  (一)演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生产企业应于4月27日前自行将机具运达演示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并安排好演示操作所需人员。

  (二)演示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吉丰农机合作社(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郑墩村水瓯路113号)。

  三、现场演示评价的内容

  现场核实确认机具的播种方式及含铺底土、播种、淋(洒)水、覆土功能等基本配置和参数,测定机具的小时生产率、种子破损率等指标,评价机具的整体性能表现。每款产品原则上只安排一次现场演示评价。现场演示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四、开展现场观摩交流

  有关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工作需要,通知各县(市、区)特别是承担2026年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任务的主体(详见附件2)、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自行前往观摩交流。请相关设区市农业农村局收集汇总参加人员名单后,于4月24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回执(附件3)报送我厅农机化处(E-mail:fjgjbt@163.com)。

  五、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次现场演示评价不统一安排用餐、住宿、交通等,不收取任何费用。机具转运及食宿、交通等费用均由参加人员自理。

  (二)本次现场演示评价委托福建省新闽大数据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联系电话:13950285591。具体政策可咨询: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0591-87566707)。

  附件:1.育秧(苗)播种设备“优机优补”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

      2.2026年水稻工厂化育秧示范点建设的市、县(区)

      3.参加人员名单回执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