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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财农指〔2023〕114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经研究,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19953.25万元,其中农机购置补贴17875万元、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436. 65万元、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681.6万元、生猪良种补贴960万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 -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
请按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1.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清单
2-2.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2-3.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任务清单
3-1.2024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3-2.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绩效目标表
3-3.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绩效目标表
3-4.2024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提前下达部分绩效目标表
4-1.2024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4-2.2024年国家农业种质资源保护项目实施方案
4-3.2024年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项目提前下达部分实施方案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