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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2号)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通知》(闽农机函〔2022〕453号)等规定要求,经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备案、形式审核、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对外公示等程序,本次新增3家可采信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因机构注销、资质证书到期未重新备案等原因,取消8家检验检测机构采信资格。
相关农机生产制造企业,凭本次新增采信和继续采信检验检测机构所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可参与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有关采信品目(档次)机具投档。
现将调整后的我省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品目机具(详见附件)对外通告。
附件:福建省补贴机具资质直接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试点的检验检测机构及品目机具(2026年4月调整)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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