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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8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等文件,经调查核实、约谈告知等程序,对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投档违规行为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对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三明市鸿达智能农业设备有限公司2家企业给予警告。
有关企业要汲取教训,加强管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义务,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附件:四川钭进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投档违规具体情形及处理措施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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