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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机推〔2026〕2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市监信〔2026〕88 号)精神和要求,我站组织开展2026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一)检查对象。2024年获得福建省颁发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已失效证书除外)。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查方法。运用农业云131—“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联合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从系统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检查内容。生产者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情况;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和推广鉴定标志使用情况。
(四)检查人员。共随机抽取6名具有鉴定资质的工作人员,分为3个小组,每个小组2人,其中1人担任组长。检查对象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派1名执法检查人员,配合检查。
(五)监督检查方法。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核对检测样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小组对照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鉴定证书,查看名称、地址信息是否变化;对照样机、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及鉴定报告等,检查产品一致性情况;查看鉴定证书及标志的使用情况等。现场按要求做好记录,分项目任务编写监督检查报告。
二、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7月31日,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分配监督检查任务,培训检查内容和方法。
8月1日-9月16日,分小组前往有关企业或用户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编写监督检查报告。
9月17日,组织召开监督检查结论会议,各小组分别汇报现场监督检查情况,会上集体讨论通过监督检查结论,对于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相关企业,并听取意见,无异议后作出处理决定。
三、监督检查结果
本次监督检查共涉及7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5个获证产品(详情见附件),其中3家企业生产的8个产品因无法提供样机、产品一致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其他7个获证产品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
四、监督检查结果处理
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第三十条规定,证后监督结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其试验鉴定证书维持有效;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试验鉴定证书予以撤销。我站将另行发布证书撤销公告,办理证书撤销手续,并将办理结果报送厅农机化处。
附件:2026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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