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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4-28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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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综明传〔2018〕115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闽汛电〔2018〕3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贯彻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以及李德金副省长等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夯实防汛抗旱责任,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准确研判汛汛情、旱情可能对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落细落实工作责任,做到防灾在来临之前、减灾在第一时间、救灾在关键环节,最大限度减少农业因灾损失。

  二、强化监测预警。要完善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针对当前气候和农业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预案的宣传告知和组织演练,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切实把水旱灾害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主动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加强联系会商,密切关注“五一”假期以及汛期天气变化动态,加强异常天气监测预警,共享气象监测信息、水利监测分析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预报预警结果,强化灾情趋势分析和研判。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及次生灾害,集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组织有力,不留死角。

  三、加强应急值守。要健全应急机制,严格执行“五一”假期以及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强化精准调度,及时根据天气情况作出部署和指挥调度,并点对点指导重点区域加强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情,要及时果断处置并及早上报。要认真做好汛期消毒剂、疫苗、种苗等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同时注意加强灾后疫情监测,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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