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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做好强降雨伴强对流天气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5-05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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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农综明传〔2018〕121号
各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局(总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据气象信息预报,未来十日我省雨日天气较多,6日夜里至8日有强降雨伴强对流天气。省领导高度重视极端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李德金副省长作出具体批示,要求做好应对强降雨及雷雨大风、局部冰雹对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的影响,及时部署,确保人员安全。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传达省领导批示的通知》(闽汛办电〔2018〕42号)精神,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省领导的批示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克服麻痹思想,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认真研判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扎实做好防御强降雨伴强对流天气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极端恶劣天气对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

  二要扎实部署认真防范。要持续落实好果、茶、菜、稻等农作物防灾减灾救灾措施,进一步做好畜禽防汛各项工作,着力加强农校、农场、园艺场、畜牧场、良种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因强降雨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并注意检查防范措施是否有力,隐患排查是否到位,物资准备是否充足,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

  三要加强巡查严格值守。各级农业部门要强化巡查值守和隐患排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并点对点指导重点区域加强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保持“抢大险救大灾”思想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情或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能够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恢复农业生产。

  附件:

  1.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传达省领导批示的通知(闽汛办电〔2018〕42号)

 

  2.下周天气(第18期)

  

                                  福建省农业厅
  2018 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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