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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9-07-11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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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近日我省遭遇连续强降雨袭击,已导致多地出现农业灾情。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于伟国书记、唐登杰省长和李德金副省长等省领导分别作出指示批示、工作部署。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当前农业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恢复受灾农作物生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受灾情况及时派出农业抗灾救灾专家服务组深入灾区开展灾后恢复技术指导与服务。要科学指导农户对冲毁的晚稻秧田及时补播,对大豆、蔬菜、马铃薯等受灾农作物进行扶正清洗、喷药施肥对受灾的果园、茶园加固树体、修剪树冠、培土增肥对受淹田块清淤排涝,挖沟排水。要注重发挥农业机械在救灾中的重要作用,及时组织机具和作业队伍参与田间抽水排涝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二、坚决防范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要落实属地责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要及时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对受灾畜禽圈舍及屠宰厂、活畜禽交易市场及无害化处理场点等重点场所及周边环境开展消毒灭源,防止发生动物疫病流行现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兽用消毒剂的调配和供应,全力确保消毒灭源需要。要强化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止灾后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白叶枯病等植物病害流行,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三、积极组织开展灾区农作物补种改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对受灾严重、收成无望的农作物,要抢季节、抢农时,组织群众改种补种。要全力做好水稻、玉米、大豆等救灾种子调运发放工作,确保改种补种所需甘薯和蔬菜等作物种苗种子供应,千方百计满足灾后恢复生产用种需求。对受灾严重的蔬菜生产基地,要引导菜农组织短生育期的叶菜类生产,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市场蔬菜价格。

四、加快推进灾毁设施农业等重建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对因灾受损的农业设施大棚、园艺作物标准园、水稻工厂化机插育秧设施设备、畜禽舍等及时组织灾后修复,尽快恢复生产功能。同时,对因灾受损的农田基础设施要抓紧开展修复工作,保障生产需要。

五、加大对受灾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发动挂钩帮扶责任人和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逐村核实灾情,制订帮扶计划。对贫困村、贫困户要逐一排查,帮助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确保贫困户不因灾返贫。要联合住建等有关部门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及时修复重建,确保住房安全。要组织对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集中力量抢修,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恢复贫困村生产生活秩序,提升贫困村发展质量。

六、督促推动当地保险机构及时理赔。因灾受损的参保水稻(制种)、设施蔬菜、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全力协助当地承保保险机构,立即开展查勘定损,简化理赔手续,尽快将赔款支付给受灾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户。

 

 

 

 

                 福建省农业农村

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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