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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1-07-20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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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台风“烟花”“查帕卡”防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21〕52号),以及相关气象信息预报,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强热带风暴级)今天8时中心位于台湾地区宜兰县偏东方向约920公里的洋面上(北纬24.2度,东经130.8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1级(30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80百帕,7级风圈半径180~300公里,10级风圈半径60公里。预计,台风“烟花”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40~48米/秒,13~15级);可能擦过台湾岛北部,然后趋向闽浙沿海,并于24日夜间到25日上午在这一带沿海登陆(12~13级)。台风“烟花”移动路径复杂,存在不确定性。为最大限度减少第6号台风“烟花”对我省农业生产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抓好部署防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自觉把防范第6号台风“烟花”作为当前紧迫任务,超前部署、超前指挥,科学研判,强化措施,全力做好防御工作,切实减轻灾害影响,确保农业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要注意加强与各级气象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第6号台风“烟花”移动路径、强度和天气变化,认真研判对本辖区农业生产的影响,及时将预警信息、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措施以及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等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网络等媒体途径发布,提醒广大农户群众以及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防御准备。 

  二、迅速落实各项措施。当前正值我省早稻收获,中稻、玉米、大豆等秋收作物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第6号台风“烟花”可能带来的强风、暴雨将对农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各地要再部署、再落实、再强化各项防范措施。要强化农机调度,做好机收服务,加快早稻收获,指导农户群众及时清理田间沟渠,预防排水沟渠堵塞。及时采收已成熟的荔枝、桃、葡萄等水果;对未成熟的龙眼、香蕉等水果和正处于果实膨大期的柑桔、柚子等果树及蔬菜大棚采取加固、卸膜等措施,减少损失。对灾后受淹严重的田块,及时组织安排人员和排涝机具做好排水工作。倒伏、树枝折断的果园,及时进行清园、扶正、树冠修整、培土增肥;茶园中被雨水冲垮的茶行,尽快修整,及时补植;菜园注意排水、洗苗,并及时培土增肥,促进恢复生长;受灾较重的地方,迅速引导组织短生育期的叶菜类生产,保障蔬菜市场供应。要切实做好畜禽舍加固工作,及时清除排水沟里的污水、污物等,保持排水畅通及畜禽舍空气新鲜;加强对饲料、饲草的储存、管理等工作,防止恶劣天气可能产生的饲料饲草供应和运输困难;认真做好畜舍及环境的消毒工作,对过水地带畜禽生产场所全面彻底的地消毒,并及时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大灾后无大疫。 

  三、强化汛期安全生产。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系列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汛期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校、农场、园艺场、畜牧场、良种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强降雨可能诱发灾害场所的防御工作,按照“紧而又紧、细之又细、实上加实”要求,做到警惕再警惕,排查再排查,严密监测,严防硬守,确保万无一失,绝对安全。深入开展农机、饲料、沼气等重点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彻底堵死安全生产工作漏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认真做好机关办公楼、宿舍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台风期间自身人员、财物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增派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并点对点指导重点区域加强台风防御工作。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情、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收集、汇总、核实上报,并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有关情况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如灾情或事故达到有关应急响应标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开展灾情调度,切实做好灾害损失调查统计工作,掌握大田作物、园艺作物、畜禽养殖、温室大棚、田间基础设施等农业受损情况,努力做到数据翔实、情况明了、判断准确,为农业抗灾救灾以及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认真做好汛期消毒剂、疫苗、种苗等救灾物资准备工作,摸清、检查各地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确保关键时期调得出、用得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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