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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强对流天气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31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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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厅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3月27日晚,龙岩市上杭县、永定区部分乡镇遭遇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对当前春季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据中国气象局预报,3月29日至31日,南方地区将迎来大范围强对流天气,我省部分地区将受其影响,可能还将出现类似强对流天气,对早稻、烟叶等作物构成严重威胁。根据省领导批示要求,为有效防范化解强对流天气对春季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当前正值早稻育秧和插秧返青、烟叶旺长至打顶的关键时期,强对流天气易造成早稻秧

苗倒伏漂苗以及烟叶植株折断、叶片损伤等直接损失,还可能引发农田积水、土壤板结、病虫害滋生等次生灾害。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强对流天气防范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其作为当前春季农业生产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防范和恢复措施直达生产一线,切实守护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春季农业生产。

二、聚焦关键作物,抓实防范措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紧盯早稻、烟叶等重点作物,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早稻方面,要提前检查秧田排水系统,清理沟渠杂物,确保排水畅通,防止短时强降水导致秧田积水、烂秧死苗,对即将插秧或正在插秧的田块,合理调整插秧进度,避开强对流天气时段。烟叶方面,要强化田间管护,及时清理烟田沟渠,确保排水顺畅,防止积水导致烟株烂根,要加固烟叶生产设施,对烤房、育苗棚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加固维修。经济作物方面,要结合本地作物布局,对蔬菜、果树、茶叶等,针对性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加固设施、清理沟渠、排查隐患,全力降低强对流天气造成的损失。

三、强化灾后处置,加快恢复生产。强对流天气过后,各地要迅速行动、主动作为,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灾情排查和灾后恢复指导,精准施策、分类处置。一要迅速排查灾情。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早稻、烟叶等作物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灾情信息,为灾后恢复和理赔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二要科学恢复生产。对受淹的早稻田块,及时排涝降湿,改善土壤通气条件,适时补施速效氮肥和磷钾肥,促进秧苗恢复生长;对受损的烟叶,及时清除折断植株、破损叶片,补施速效肥,促进烟株萌发新叶,对灾损严重无法恢复的烟田,要指导及时改种早稻。三要加快保险理赔。各地要主动对接保险机构,严格按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相关要求,简化报案流程,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理赔工作,切实减轻受灾农户经济负担。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地。各地要以“防风险、保丰收、减损失”为核心,统筹推进防范应对和灾后恢复各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资源调配和服务保障。一要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强对流天气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村广播等渠道,向经营主体推送预警信息和防范提示。二要及时跟进响应,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春季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备足备齐救灾种子、化肥、农药、抽水设备等应急物资,各级应急队伍随时待命,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三要强化信息报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强对流天气防范、灾情及灾后恢复工作情况,按时上报我厅种植业处,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畅通。若遇重大灾情,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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