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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做好新形势下的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宁农电〔2021〕22号)、《2021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等场所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周农〔2021〕148号)精神,对全县13家生猪规模养殖场和1家生猪屠宰场开展非洲猪瘟入场采样监测工作。截至10月21日,在场主积极配合下,顺利完成非洲猪瘟进场入舍采样监测任务。共完成采集165份环境样品,血清样品9份,组织样品24份,经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均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
通过入场采样监测,掌握全县非洲猪瘟流行情况的原始资料,为切实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常态化防控提供第一手实践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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