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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压实市、县(区)属地管理职责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持续高质效推进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要求,现就构建全链条、全覆盖、可追溯的农田建设质量监管体系,全面推行以“六必到六确认”为核心的监管工作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勘察设计必到,确认源头合规、布局科学
勘察设计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首要关口,直接决定项目建设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须指派专业业务骨干全程驻场跟进、全程监督指导,督促勘查设计单位严格对标各级农田建设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三进三出”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纸上勘查、闭门设计、脱离实际规划等突出问题,现场逐项确认项目选址、勘测数据、建设方案、民意共识、评审结论全部合规有效。项目布局优先落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严格规避各类禁限建区域(含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及时完成农田管理系统线上预审工作。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等国家标准开展勘测作业,其中平面地形测量精度不低于1:1000;针对沟、路、渠、小型引水堰等构筑物断面测量,精度不低于1:50。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聚焦农田核心功能工程科学编制建设方案,严禁违规配套建设非农田功能设施。建立部门、乡镇、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村集体、农民代表“六方会审”工作机制,广泛征集、充分吸纳群众合理诉求。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联合评审,严格落实不低于50%现场评审比例要求,从严核查项目可行性、合规性,确认项目完全具备立项实施条件。
二、技术交底必到,确认标准明晰、筹备到位
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法人牵头组织开展现场技术交底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派专业干部全程监督指导,督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后期管护主体等各方单位全员参与,现场确认技术交底全覆盖、开工筹备全到位、岗位责任全压实。监督设计单位现场讲解设计要点、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及关键工序管控要求,明确各类工程硬性指标,现场答疑解惑、精准传递设计意图。逐项核实施工班组组建、技术人员到岗、机械设备进场、原材料储备等筹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细化完善专项施工方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与施工管控标准。压实监理单位旁站监督、抽样检验、日常巡查核心职责,督促监理单位细化监管流程、规范问题处置程序,签订质量责任承诺书,保障项目标准化、规范化开工。
三、关键环节必到,确认过程可控、施工合规
项目施工阶段,严格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分级巡查监管制度,巡查比例省级按不低于20%、市级按不低于50%,县级实现在建项目全覆盖巡查,依托“数字农田”APP全程留痕监管,现场确认材料合格、工序规范、隐蔽工程达标、问题整改闭环。建材进场时,监管人员现场核查合格证明、监督取样送检,建立溯源台账,杜绝不合格材料入场。渠道基础、地下管线、机井基础、路基垫层等所有隐蔽工程封闭前,严格执行举牌验收、签字确认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全程监督田块平整、渠道衬砌、设备安装等核心工序,及时纠正违规施工行为。对施工质量隐患现场下达整改通知,跟踪督办、逐项复核,确保问题清零、不留隐患。
四、调整变更必到,确认变更合规、管控严谨
项目实施期间,因实际施工需要确需开展设计调整、点位变更、工程量增减、工艺优化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到场联合踏勘,严格执行“先核查、后审批、再实施”原则,现场确认变更真实合理、审批合规、施工达标。各方人员对照原设计方案,核查变更必要性,研判变更对质量、工期、投资、管护的影响,形成签字踏勘记录。变更须经书面申请、多方审核论证,县级牵头编制变更文件,按权限逐级上报审批,市级对重大变更从严复核,严禁未批先改、擅自变更。审批通过后,属地干部到场监督施工,确保变更内容严格按方案落地实施。
五、地力提升必到,确认耕地提质、产能达标
耕地地力提升、土壤改良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是夯实粮食安全生产的关键基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法人须全程到场监管地力提升、土壤改良工作,常态化跟踪耕地质量变化,现场确认改良措施到位、耕地质量达标、地力长效提升。对标《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严格核查土壤检测报告,督促施工单位依规施用有机肥、改良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确保耕地质量符合国家等级标准。项目建成后持续开展耕地质量动态监测,跟踪地力变化,指导管护主体落实后期培肥养护措施,稳步提升耕地产能,夯实粮食生产基础。
六、竣工验收必到,确认工程达标、管护落地
项目完工后,市、县(区)两级全面开展现场验收,严格落实“县级初验、市级终验”分级验收制度,现场确认工程质量合格、问题整改闭环、资产移交清晰、长效管护健全。验收工作要先组织后期管护主体开展试用测评,再开展全覆盖现场验收,全面核查工程建设质量、项目建设成效、归档档案资料,同步开展群众满意度实地调查。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逐一现场复核,复核合格项目由市级统一核发竣工验收证书。验收通过后,规范开展项目资产统计、备案、移交工作,监管人员全程到场见证,签订正式管护协议,明确管护主体、岗位职责及经费保障渠道,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杜绝重建轻管、只建不管问题。
各地要将“六必到、六确认”监管工作法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控的核心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分工举措,实现项目六大关键环节全程监管、全程留痕、全程可追溯。省农业农村厅将各地区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抽查核查、典型案例通报。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农田建设监管优秀经验、创新做法,并适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省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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