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提出“加大园区年度考核评价奖励力度,经省委农办等部门认定的进入全省共建产业园区前5名的,从省级山海协作发展资金中给予奖励100万元”精神。2020年,全省22个扶贫重点县的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申报考核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五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专家按照《福建省山海协作共建产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闽委农办〔2015〕6号)对园区开展考核评价,经考核评价,2020年排列前5名为连城县的福建连城工业园、顺昌县的顺丰共建产业园区、明溪县的明溪县汽配工程机械产业园区、清流县的集美(清流)共建产业园、武平县的武平县思明高新园区。按有关规定拟各予以奖励资金1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至5月12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省农业农村厅社会扶贫处与山海协作反映。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农办)社会扶贫处与山海协作处
联系人:张竹君
联系电话:0591-8612 9323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邮政编码:350003
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