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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产地检疫规程》对检疫工作记录有哪些要求?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来源:福建省农业厅 发布时间: 2020-12-11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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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答:检疫工作记录。官方兽医须填写检疫工作记录,详细登记畜主姓名、地址、检疫申报时间、检疫时间、检疫地点、检疫动物种类、数量及用途、检疫处理、检疫证明编号等,并由畜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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