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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农产品,后果多严重?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8-27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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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质量安全是生命线。你是否知道农药残留如何检测?怎样选择靠谱的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该怎么维权?这里没有晦涩的法条堆砌,只有贴近实操的干货——让你看懂检测、用好规则,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也护住自身合法经营的权益。

  一、销售农兽药、重金属等超标农产品的若干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一条列举了几种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较严重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包括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销售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上述行为均为销售行为。

  二、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行为

  针对上述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如尚不构成犯罪,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四、违法行为的巨额罚款

  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对农户,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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