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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因地制宜“治农污” 产业协同“除黑臭”

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时间: 2025-11-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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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解读:

近年来,漳州市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创建为契机,按照一水一策、控源截污、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建管并重原则,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加快漳州特色的富美乡村建设步伐。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上下联动、高位推进。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领导小组,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七比一看”等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定期调度、一线督导、结果通报等机制。

(二)坚持协同治理、由点及面。统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55条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建设辐射推进545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管控率提升至75.33%,全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从2022年的93.5%提升至2024年的95.8%。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聚焦沿海淡水资源短缺弱项,做足尾水资源化利用文章,对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尾水直接用于河道生态补水,提高水动力和受纳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标准的,尾水直接用于周边农田浇灌,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工程,以满足群众耕作用水需求。

(四)坚持产业提升、生态利民。结合特色农业发展实际,以高质量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助力优势产业提升,目前已推进10个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总规划面积超350万亩,重点实施种养结合、一体化发展项目127个、总投资119.9亿元,累计投入资金23.21亿元,已投产35个。

(五)坚持建管并重、长效管护。一是规范运维管理责任,先后印发实施了《漳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指引(试行)》《漳州市镇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运营工作方案》《漳州市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运营维护导则(试行)》,根据设施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确定不同运维模式,日处理100吨及以上的设施或者一体化设施由专业第三方运维,100吨以下非一体化设施采用属地运维+专业第三方技术指导方式,氧化塘、生态塘可由属地自行运维,并逐一明确县、乡、村、第三方、经营户、村民六方管护责任。二是创新区域打包运营模式,积极推进以县域为单位,统一负责全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运维管护。全市已建成的815座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中,市场化运维比例达86.13%,其中列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县依托PPP、EPC+O、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基本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统一运维管护。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全面实行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清理及保洁机制,一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溯源、清淤疏浚、日常巡查维护及宣传倡导等工作,确保辖区内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同时,通过建设智慧污水和水务平台,实现污水治理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六)坚持多元投入、保障资金。在争取中央2亿元奖补资金基础上,市县统筹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村振兴、流域补偿等资金,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同时积极推行使用者付费制度等措施,有效保障项目建设和后续运维。其中,东山县通过随自来水费一并征收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维持0.85元/吨不变,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根据污染物浓度实行差别化收费,确保后期运维资金来源稳定。

二、工作成效

漳州市列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的55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完成治理,中央下达的1.8亿元专项资金已支出1.55亿元,资金执行率86.08%。全市累计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约70亿元,完成1203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建成815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4992公里,总处理规模达12.14万吨/天。2024年10月,漳州市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顺利通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总体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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