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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关系民生大计,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监管手段。记者20日从福州市食安办获悉,福州市新一轮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已经启动,重点整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保健食品行业、学校及幼儿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等4大方面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由各级农业农村、海洋渔业、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负责,将持续至11月中旬。福州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鼓励公众为食品安全“站岗放哨”,群众举报食品违法行为,单笔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
严守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落实民生和食品安全的第一关。近年来,福州市挂牌成立市场监管监测服务中心,投资2170万元升级扩容市级检测机构实验室,推进各县(市)区县级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搭建起“市场开办单位自检、辖区监管部门快检、流动检测车巡检、市级监管部门不定期抽检”的四级检验检测体系,为提高基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能力、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本次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整治重点包括蔬菜生产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不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规定造成上市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问题,蔬菜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蛋禽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未批准在产蛋期使用的药物,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禽蛋等;水产品养殖中违法使用禁用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经营、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等;生猪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及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销售病死猪肉、注水肉以及无检疫证章、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章的猪肉等。
根据安排,福州市将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水产品兽药残留、生猪屠宰等4大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蔬菜农药、禽蛋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加强农药、禽用兽药产品质量监管,加强用药培训指导,开展经营者教育等举措,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同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整改提升行动,强化县乡监管队伍建设,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提升绿色食品认证影响力。
严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一直是市场顽疾,受害者多为老年群体。去年9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福州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给20多名老年人开展“养生讲座”。经查,该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方式售出保健食品、普通食品的货值金额达到3.83万元。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罚款20万元。
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严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将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虚假宣传行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西药及其他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等非法行为。
根据安排,福州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入推进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开展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联网核查。整治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打击未经审查或篡改保健食品审查批准文件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重点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传销和违规直销,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暂停受理直销许可申请,暂停办理相关审批和备案事项。加大对声称减肥、辅助降血糖、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等食品的抽检力度。
严打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
福州市将紧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餐厨废弃物管理等环节,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等场所,生产经营肉类、冻品、农产品等大型专业市场、保健食品生产加工和可能用于非法添加的生物制品企业等食品安全高危场所、企业等,抓住重点时段、薄弱环节开展检查。对掌握的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坚持上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集中精力、警力,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对应当列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公布相关信息。
此外,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福州市将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每天不少于1名校(园)领导陪同学生就餐,督促学校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中小学和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学校食品安全例行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堂承包经营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查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行为,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等。严打校园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小卖部、小餐饮,经营“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限食品和腐败变质食品的行为。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力争11月15日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联合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近期以来,福州市围绕4大方面联合整治任务,重点聚焦开展群众关切的生产环节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31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26家次,检查发现问题企业36家,责令整改36家,立案查处1家。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类案件276起,罚没金额373万元;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昆仑”行动,侦破食品类案件35起。
保健食品方面,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90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145家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6条,查处问题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
福州市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共自查3077户次,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隐患)290个,有26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已达93%,其中,7个县(区)学校覆盖率达100%。
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全市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抽检4666批次,不合格75批次,合格率达98.39%。共检查农(水)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01人次,立案查处1起,发现并处理问题57起,销毁问题农产品1.3吨,涉及金额近2.3万元。没收并无害化处理私宰鲜肉2741公斤,捣毁窝点1个,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起。
福州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联合行动督导检查贯穿始终,强化共治共享理念,力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