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要求,为了顺利开展2025年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工作,现就试验品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物种类及组别
(一)作物种类
申报品种试验的作物种类包括水稻、大豆、玉米。
(二)试验组别
水稻区域试验设早稻迟熟组(潢优308为对照)、早稻再生稻组(晶两优534为对照)、中稻中熟组(晶两优534为对照)、中稻迟熟组(禾两优676为对照)、晚稻中熟组(天优华占为对照)、晚稻迟熟组(宜优673为对照)、晚稻特种稻组(宜优673为对照)、晚稻香稻组(宜优673为对照);大豆设鲜食春大豆组(毛豆3号为对照)和普通夏大豆组(华夏10号为对照);玉米设甜玉米组(闽双色6号为对照)和糯玉米组(万农甜糯158为对照)。
二、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必须做好申报品种的命名工作,要对名称进行核验,避免出现与其他已有品种名称重复的现象;选育单位与申报单位须确认完整无误,并盖章确认。申报完成后,不可随意修改。
2.品种选育报告:包括品种选育过程(含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关系、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品种特征特性描述、栽培技术要点,品种主要优缺点及栽培上应当注意的问题。
3.品种比较试验报告:提交已在我省完成2个生产周期以上试验,且每年试验不少于5个点的试验报告,包括试验目的、试验品种、试验设计、承担单位、抗性鉴定、品质分析、产量结果及各试验点数据、汇总结果等;申报晚稻香稻组试验的品种,米质检测报告须有香味检测值,且分数不低于75分。
4.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5.申报品种汇总表(附件3):不同作物汇总表要分开填写;同一作物有多个申报品种时,申报单位要对申报品种进行排序后形成汇总表;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由科研处(科技处)统一进行排序汇总。
6.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的各个信息,都必须具有一致性。品种选育报告和比较试验报告中的品种名称,因改名而与申报品种名称不一致时,要附上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必须采用本文件所发版本制作,请不要使用往年版本。申报各个材料如果信息不一致,或采用非正确申报版本,将不予入选。
(二)材料报送
1.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只需一份;每个品种申报材料单独装订,多个品种按汇总表的排序,依次叠放,用活夹夹在一起,汇总表置于最前。不同作物的申报材料分开夹。
2.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达福建省种子总站品种管理科陆佩兰收(地址:福州市冶山路24号省农业农村厅5号楼924室,邮编:350003,电话:0591-87830190、13509399527)。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名统一命名为“2025申请参试品种汇总表--××单位××作物”)发邮件到PerrinLu@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种子要求
申报参试品种时,必须确认已备有量足质优参试种子,经审核入选后,如出现无法提供足量质优种子参试,不准更换试验品种,并取消申报单位下一年度申报资格。入选参试的农作物品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种子送达由省种子总站指定的接收单位,早稻与早稻再生稻要求在2025年2月20日前,中稻要求在3月20日前,晚稻要求在4月30日前提供;玉米和鲜食大豆在2月25 日前,普通夏大豆在6月1日前。各作物每个品种需提供的种子数量为:早、晚稻组区试7.5公斤,中稻组区试6.5公斤,晚稻特种稻组、香稻组区试6.5公斤,鲜食春大豆区试10公斤,普通夏大豆区试9.0公斤;甜玉米区试5.0公斤,糯玉米区试6.0公斤。所有参试作物种子均不得进行包衣等药剂处理。各作物提供参试的品种的种子包装要求按区试文件通知。
附件:1.福建省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申请表
2.品种和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申报参加2025年试验品种汇总表
福建省种子总站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