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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回顾与展望

发布时间:2020-04-01 10:42来源:中国种子协会字体:    

 

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回顾与展望 


  为了加强种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中国种子协会于2011年开始开展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工作包括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中国种业信用骨干(明星)企业认定两部分内容。2011年开始信用企业等级评定,2013年开始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认定,2014年开始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认定,2016年开始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认定与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认定同步进行。十年来,信用评价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经验,赢得了种业界认可,提升了协会的社会影响力。
  

   一、信用评价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信用评价工作成果丰硕

  

   1.累计评价790家(次)种子企业,认定信用企业680家(次),现有效期内信用企业354家。2011年以来,我会开展了9次种子行业信用企业评价工作,累计评审企业790家(次),截至2020年3月,有效期内的信用企业354家,占会员总数的35%。其中,AAA级信用企业116家,AA级161家,A级77家。从信用企业的经营规模看,2015年-2018年信用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国种子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50%,利润比重达到60%以上,信用企业涵盖了全国种子行业的大中型企业。

  

    从各省信用企业分布看,山东省有41家,湖南省30家,江苏、安徽、四川三省均为22家;从各省AAA级信用企业分布看,湖南省26家,山东省14家,江苏省9家。各省信用企业数量如图所示:

 

    2.评审347家(次)种业信用企业,认定170家(次)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现有效期内的种业信用骨干企业57家。自2013年以来,共开展了3次种业信用骨干企业评审工作,累计评审企业347家(次),截至2020年3月,有效期内的种业信用骨干企业57家。其中,前十名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分别是: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东亚种业有限公司、北京联创种业有限公司、北京金色农华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圣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从各省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分布看,江苏省7家,北京市6家,山东省、安徽省和河南各有5家。各省的信用骨干企业的数量如下表。 

 

   3、评审86家(次)蔬菜种业信用企业,认定50家(次)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现有效期内的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20家。自2014年以来,我会开展了3次蔬菜信用骨干企业评审工作,累计评审企业86家(次),截至2020年3月,有效期内的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20家。从各省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分布看,山东省和福建省均为3家,北京市和江苏省均为2家,其他10省均为1家。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信用评价工作推动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1.增强了企业信用意识。我会制定评价标准,引导企业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宣传信用知识和信用典型企业,取消或降低失信企业等级,使企业意识到“业无信不兴”。大多数种子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落实诚信经营理念。有的把诚信写入制度,落实到行动。如合肥丰乐种业,不仅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还通过各种活动落实制度,严把质量关,确保种子质量;有的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智力成果,如济源市绿茵种苗有限公司,在代繁种子过程中,制定严格的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设计科学的生产合同约束农户,保护委托方品种的安全。
  

    2.营造了诚信经营的行业氛围。为发挥诚信在行业管理中的约束作用,2018年,我会组织开展信用承诺活动。协会在中国种子协会门户网站和信用中国网发布《中国种子协会信用承诺书》,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依法依规工作,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组织会员自愿签署《中国种子协会企业会员信用承诺书》,有500多家企业会员自愿签署该承诺书,向社会承诺规范、诚信经营。在协会与信用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诚信成为种子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成为种子企业的经营共识。

   

   3.提升了协会的社会影响力。作为我会核心业务之一,信用评价工作大大提升了协会影响力。商务部自2012年每年组织的全国商务诚信建设大会,邀请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银行及金融机构、新闻媒体及信用专家、参与信用评价的商会、协会等参加,我会曾两次在会上介绍信用评价工作经验。我会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和中国AAAA级社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是亮点工作之一。2017年我会被国家发改委选为50家信用建设示范商会、协会之一。2018年以来,我会每年受邀参加信用中国网站举办的“行业信用建设论坛”。

   

   二、信用评价工作积累的主要经验

  我会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工作,逐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建立了完善的信用评价工作机制、科学的评价制度以及行之有效的监督模式,拥有强有力的支撑机制。
   

   (一)建立完善系统的工作机制,是做好信用评价工作的坚实基础

   

   1.成立信用评价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领导,我会成立了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国种子协会会长、部分副会长、秘书长和特邀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关于信用评价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监督指导信用评价工作;审议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评价工作行使解释权;研究与信用评价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2.设立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为做好信用评价日常工作,在秘书处设立信用评价办公室,由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起草相关文件,受理企业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告评价结果,对信用企业进行动态监督等。 

  

3.创建省级信用联络员群。为了便于与各省级种子协会(种子管理局、站)加强联系,共同做好信用评价工作,信用评价办公室组织创建了省级信用联络员群,每省信用评价单位设一名信用联络员。联络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种子企业的申报、申报企业的初审、督促信用企业报送信用年报、签署信用承诺书等工作。
   

  4.建立信用评价专家库。为保障评价过程客观公正,评比结果的稳定、统一,我会建立了信用评价专家库。专家库由多年从事种子管理工作、熟悉种业企业的业务专家,和专门从事财务工作的专家组成。专家库每年保持2/3的人员稳定,新增1/3,保证了专家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制定实施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是确保信用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和规范的关键

   

   1.制定管理办法。为了使信用评价工作规范、公正进行,我会在开始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时,就通过协会常务理事会制定了《中国种子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信用企业的申报条件,评价原则,评价机构组成和职责任务,评价内容、程序,结果应用,监督检查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2.出台评价标准。为了评审有“法”可依,评价结果科学合理,我会制定了《信用评价指标所含要素分值及等级判定标准》(以下简称“判定标准”)。“评价标准”设计了包含“综合素质、管理制度、竞争力指标、信用记录及财务指标”五大类、50项一级指标、100多个要素的指标体系。总分1000分,其中综合素质90分,管理制度140分,竞争力180分,信用记录340分,财务指标250分,突出了信用记录和财务两个指标。评判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九个。

  

  (三)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是确保信用评价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

   

   1.守信激励机制。我会积极拓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途径,激励企业诚信经营,保持信用。一是加强对信用企业的宣传。国内方面,在中国种子协会主办的网站、期刊和中国种子大会等平台,对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企业进行宣传;2019年,在中国种子大会为AAA级信用企业颁发牌照,在大会会刊和展窗公示A级以上信用企业名单;在协会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宣传AAA信用企业40余家,介绍其公司特点、优秀产品或诚信案例;在协会官网建设信用企业数据库,提供信用企业工商信息和信用信息。国际方面,2020年3月,在亚太种子协会会刊发表文章介绍了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并刊登了2019年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和前十名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的中英文名称和网址,增强世界对我国种业信用企业的认识。二是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支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保障春耕生产,我会向有关部门推荐有效期内的信用企业,作为各省重点保供企业,调研其困难,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其复工复产提供便利。三是拓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目前,正与中国农业银行洽谈,推动种业贷款项目使用信用评价结果。

   

   2.失信惩戒机制。为督促信用企业诚信经营,我会建立了信用企业动态监督制度,通过信用企业年报了解企业的经营和信用状况,每年3月、9月两次查询信用企业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原“信用黑名单”),随时与各省信用联络员联系,了解各省信用企业动态。发现有“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诚信情形的,将对其做出降低信用等级、取消信用等级等惩处措施。2011年以来,我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取消57家企业的信用企业资格,已降低10家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失信行为从不姑息。

   

   (四)积极争取政策、法律、财政等多方支持,是信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1.取得政策支持。2011年,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起草过程中,协会针对我国种业现状和存在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在“意见”中力争加入支持行业协会工作的相关内容。最终颁发的《意见》第二十四条明确要求:“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为协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自此,协会商会作为行业信用评价主体已成为共识,在中央多个文件中均有相关表述。

  

   2.得到法律支持。在修订《种子法》过程中,协会主动做工作,宣传种子行业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得到了全国人大农委、法工委的理解与支持,最终将信用建设的内容写入《种子法》,2016年颁布的种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依法自愿成立种子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为成员和行业发展提供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信用建设、市场营销和咨询等服务。为协会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3.获得财政支持。从2011年开始,信用评价工作就得到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现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的支持,在每年的预算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专为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列支了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保障了信用评价工作的经费支出。因此,我会开展信用评价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保障评价更公平、公正。

  

   三、信用评价工作展望

   

   (一)面临的新形势

  虽然种子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面临着挑战。从外部环境看,第一,种子行业正处于经营严冬,根据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编写的《种业发展报告》统计,自2015年至2018年,种子销售收入连续4年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第二,随着信用评价工作的推进,社会对信用评价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从要求评价过程公平公正、评价结果有效利用,发展到要求建立健全贯穿企业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信用监管机制,规范种业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种子企业高质量发展。从信用评价工作本身看,第一,企业申报意愿不强,有的企业受种业大环境影响,种子企业经营困难,无心申报,有的企业规模小,无信心申报;第二,评价标准不适应企业类型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有研发型企业,有生产型企业,有销售型企业,有大田作物种子企业,有经济作物种子种苗企业,现有评价标准不能完全适合所有的种子企业;第三,评价结果的应用途径有待拓宽,目前信用评价结果尚未被有关部门采用,评价结果尚未发挥应有的价值。
   

   (二)主要工作任务

  面对挑战,信用评价工作要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增加信用企业数量,不仅要保持大型企业的数量,也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中小企业申报信用评价,争取信用企业占我会企业会员的50%以上;二是提高信用评价工作质量,加强对信用考核标准的研究,制定完善的评价标准,使大中小企业、粮食经济作物、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业都有与之相适应的评价标准,切实反映企业的信用状况;三是扩大信用评价工作影响力,使信用评价工作成为种子行业监管的抓手,成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助力。
   

   (三)工作举措

  今后,围绕上述主要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利用期刊、报纸、网络等途径,强化对信用评价工作的宣传,加强社会对信用评价工作的了解,提高信用企业的知名度,扩大评价工作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调动参与信用评价的积极性。

  

   2.加强信用评价研究。强化对信用建设政策、法规、理论知识的研究,保证与法律政策的一致性;加强对信用企业研究,了解信用企业发展状况和特点,保证与企业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3.拓宽评价结果的应用渠道。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行政部门、金融组织、上下游行业组织、国际组织的合作,扩大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范围,探索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措施多管齐下,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4.切实保障信用评价工作质量。探索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用信息交流和共享,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确保信用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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