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闽农计〔2012〕285号
各市、县(区)农业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87号)的要求,为了规范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扶持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引导和推进我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福建省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省级重点农作物种子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
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1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