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三明市、泉州市、龙岩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初步设计评审请示文件(南农〔2025〕99号、明农〔2025〕106号、泉农〔2025〕65号、龙农〔2025〕55号)收悉。按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闽农规〔2020〕8号),结合项目实际和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单位
松溪县、邵武市、泰宁县、南安市、永春县、连城县农业农村局。
二、建设地点
松溪县、邵武市、泰宁县、南安市、永春县、连城县。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共建设6个县(市)28个田间监测点,田间建设附属设施28套,包括围栏、仪器支架、人行步道、田埂、小型护坡、仪器平台等;购置仪器设备196台(套、辆),其中重点监测点72台(套、辆)、一般监测点118台(套、辆)、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处理系统6套。
四、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1340.00万元,其中田间附属设施工程127.86万元、仪器设备1098.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96万元、预备费23.89万元。
五、建设期限
2025年—2026年。
六、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206万元、地方配套134万元。
请据此批复,通知项目建设单位抓紧项目实施,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监督管理,每月10日前、25日前分别将项目进展、资金支出等情况报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汇总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https://kpp.ndrc.gov.cn/account/signin)与农业农村投资项目管理平台(https://acpmp.agri.cn/admin/login)。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表
2.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建设地点表
3.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准表
4.福建省2025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仪器设备核定表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